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吴连来/蔡清淡
时间:2025-05-09 10:59 浏览量: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1

    吴连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福谐小区4幢1603

    (2023)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8501号

    吴金阳

    2

    吴连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福谐小区1-3幢连接体店面35

    (2023)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12061号

    吴金阳

    3

    吴连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福谐小区1-3幢连接体店面32

    (2023)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12190号

    吴金阳

    4

    吴连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福谐小区1-3幢连接体店面33

    (2023)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8407号

    吴金阳

    5

    吴连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福谐小区4幢1605

    (2023)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8490号

    吴金阳

    6

    蔡清淡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晋江市永和镇山前村东区214号

    居民建房用地申请表

    蔡厥开

     

    登记机构: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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