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吴连来/蔡清淡
时间:2025-05-0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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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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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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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吴连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福谐小区4幢1603 |
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8501号 |
吴金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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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吴连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福谐小区1-3幢连接体店面35 |
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12061号 |
吴金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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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吴连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福谐小区1-3幢连接体店面32 |
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12190号 |
吴金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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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吴连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福谐小区1-3幢连接体店面33 |
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8407号 |
吴金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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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吴连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福谐小区4幢1605 |
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8490号 |
吴金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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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蔡清淡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晋江市永和镇山前村东区214号 |
居民建房用地申请表 |
蔡厥开 |
登记机构: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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