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苏一瑾
时间:2025-04-14 17:35
浏览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序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
1 |
苏一瑾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泉州大桥南片区锦洲瑞苑小区9栋1001室 |
晋房权证池店字第722096、722096-1号 |
苏宗希 |
|
2 |
苏一瑾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泉州大桥南片区锦洲瑞苑小区11栋1210室 |
晋房权证池店字第721913、721913-1号 |
苏宗希 |
登记机构: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4-1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3505820021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闽ICP备2025114157号
版权所有:晋江市人民政府中文域名: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