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张国栋、张国通、张国庆、许小娜、许小桦、李秀碟
时间:2025-03-15 16:58 浏览量: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1

    张国栋、张国通、张国庆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晋江市青阳街道曾井社区西区143号

    晋土青集建(93)字第101020093号

    张春生

    2

    许小娜、许小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迎宾路532号浔兴·奥林春天10#-1004

    晋房权证梅岭字第728644号

    林金花

    3

    李秀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磁灶镇昇翔路433号中骏丽景府8幢2301室

    (2021)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64494号

    李锦成

    4

    李秀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磁灶镇昇翔路433号中骏丽景府地下室车位638、638b

    (2021)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73727号

    李锦成

    5

    李秀碟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晋江市磁灶镇洋宅村湖里工业路南3号

    (2023)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34509号

    李锦成

      

    登记机构: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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