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王奕飞、王青青、王其顺
时间:2025-01-2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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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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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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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奕飞、王青青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安海镇海八路华友公司宿舍楼A幢702室 |
晋房权证安海字第19-100543号 |
陈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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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奕飞、王其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安海镇鸿江西路“捷宏·盛宴”6#-店09 |
晋房权证安海字第719239号 |
陈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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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奕飞、王其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安海镇下墟巷18号咸德苑6幢1705室 |
闽(2017)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11762号 |
陈丽华 |
登记机构: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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