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洪连桥、洪冬清、蔡清堤、蔡天进、蔡邵芳、黄月钦
时间:2025-01-13 17:32 浏览量: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1

    洪连桥、洪冬清

    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龙湖镇烧灰村7区44号

    晋土龙集建(97)字第107050093号

    洪肇根

    2

    蔡清堤、蔡天进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晋江市永和镇山前村西区119号、119-1号、409号、409-1号

    晋集用(99)字第06470号

    蔡爱乐

    3

    蔡邵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池店镇浦溪路2号晋江龙湖池店南项目六期5幢2305

    (2021)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10267号,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10268号

    管祝鑫

    4

    黄月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池店镇望江路490号百捷·中央金街13幢101

    (2019)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3196、0003197号

    魏桂汀

      

    登记机构: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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