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吴维哲,吴维雄,吴维龙
时间:2024-05-15 14:46 浏览量:

    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6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吴维哲,吴维雄,吴维龙

    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龙湖镇古盈村中山街南路322326328330

    晋集建97字第107170069

    宗地:332.55

    住宅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吴谨淮;

    继承人:吴维雄,吴维哲,吴维龙,吴瑞瑜,吴瑞玲)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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