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6月05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蔡笃庭 |
|
晋江市安海镇前林村三区8-1号 |
晋集用(2003)字10713号、 晋房权证安海字第02-106741号 |
建筑301.5平方米 宗地436.1平方米 |
住宅 |
继承转移(原产权人:蔡裕卷) 继承人:蔡笃红、蔡笃庭、蔡华侨、蔡文章、蔡红菊、蔡红贴、蔡自然、蔡海军、蔡美娇、夏文会、蔡鸿运、蔡微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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