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庄少川
时间:2024-04-23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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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5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庄少川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青阳街道泉安中路599号东岩苑5幢1802 |
闽(2019)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57182,0057183号 |
建筑:53.58 |
住宅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王美华; 继承人:庄少川、庄惠明、庄惠旋、庄燕京、庄惠君、庄燕菲) |
2 |
庄少川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青阳街道泉安中路599号东岩苑5幢802 |
闽(2019)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57194,0057195号 |
建筑:50.92 |
住宅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王美华; 继承人:庄少川、庄惠明、庄惠旋、庄燕京、庄惠君、庄燕菲) |
3 |
庄少川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路106、108、110号 |
闽(2019)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57190,0057191号 |
建筑:673.38 宗地:224.46 |
住宅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王美华; 继承人:庄少川、庄惠明、庄惠旋、庄燕京、庄惠君、庄燕菲)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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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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