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吴长权
时间:2024-04-11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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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5月07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吴长权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永和镇山前村西区58号 |
晋集用(2000)字第00521号 |
建筑609.82平方米 宗地355.32平方米 |
住宅 |
继承转移(原产权人:吴永和) 继承人:吴长权、吴瑞卿、吴进治、吴锦春、吴瑰花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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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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