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胡泽兵
时间:2022-03-09 17:28 浏览量:
     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03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胡泽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青阳街道青华西区443号、青华西区456-201室、401

    晋国用(2005)第01820

    土地:450373.95平方米;建筑:234.10平方米

    住宅 

    继承转移(原产权人:庄树清

    继承人:庄树评、庄明月、庄秋琼、胡泽兵、庄惠惠、庄珊珊)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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