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4-0340-2024-00005
- 发布机构:罗山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5
各社区居委会、基层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罗山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晋江市人民政府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5日
2024年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晋政文〔2008〕287号,以下简称《通告》),切实做好罗山街道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保护机场净空安全,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为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力度,严密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辖区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5日)。各社区、基层有关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张贴禁炮通告,迅速掀起“禁炮”宣传热潮,营造宣传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禁炮”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4月6日)。各社区、基层有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其中,“尾牙”、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期间要各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社区治理办要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查堵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源头,罗山派出所要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社区治理办要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探索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防止非法燃放反弹,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持续进行,取得实效。
二、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关机场净空安全。社区治理办要坚持强化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成立一支禁炮专业队、各重点时段组织一次督查。务必做到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贯彻过程有督查、工作结果有奖惩,确保本辖区禁炮工作分步骤、有重点地稳步、有序推进。各社区、基层有关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部署,重点时段要带队抓落实。
(二)深化宣传造势。社区治理办要广泛发动辖区内基层组织,通过微信、微博、新闻媒体、LED、悬挂标语、横幅、宣传车、广播,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不留死角。各社区、基层有关单位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炮工作,出动宣传车深入社区,张贴《通告》、分发《一封信》,通过社区广播及宣传车循环播放《通告》,在辖区闹市区、人车流量大的部位设置广告牌,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对“佛生日”、“进主”等可能大规模燃放烟花爆竹的民俗活动要提前介入,通过社区干部、网格员掌握情况,组织工作专班开展禁燃劝阻工作。
(三)明确分工协作。禁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社区治理办(综治)为主负责,文体服务科(宣传)、党建办(统战)、团工委、工会、妇工委、城建办、教育中心、罗山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协同配合,适时组织开展禁炮统一行动,并定期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社区治理办(综治)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组建禁炮工作队进行日常巡查,并具体落实到社区,动员和组织社区老人协会、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通告》的贯彻执行。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抄告主管部门。文体服务科(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市民争当禁炮使者,建立禁炮文明新区。党建办(统战)要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及时劝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社区治理办(安办)要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罗山派出所要负责查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阻碍执行职务人员依法严惩。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市场的日常巡查,配合查处非法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综合执法队要负责路面日常巡查,发现非法燃放行为立即制止并依法处置、并配合查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教育中心要对学生开展一次禁放烟花爆竹的专题教育,提高学生不违禁燃放烟花爆竹意识。城建办要发动物业公司抓好小区的“禁炮”工作,采取张贴、分发《通告》等多种形式,逐家逐户开展宣传。基层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联合有关部门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干部职工依法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四)常抓禁炮机制。一要实行禁炮联动机制。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社区治理办(综治)、罗山派出所、各社区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要实行禁炮情况分析通报机制。社区治理办(综治)要根据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工作要求适时将本辖区禁炮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部署下一阶段禁炮工作情况,同时对工作突出的社区或基层相关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成效较差的社区或基层相关单位通报批评。三要实行禁炮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逐级分解责任,确保禁炮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出现违规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现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必须问责到人。要积极引导各社区将禁炮纳入村规民约,形成自我监管、自我约束机制。四要实行禁炮督查工作机制。社区治理办(综治)要主动抓好禁炮自查工作,特别是对重要节日、婚丧喜庆、民俗活动等可能违规燃放的时段,要提前排摸、提前介入,杜绝违规燃放。同时,要在重点节日、重要时段开展督查。
(五)严厉打击查处。市禁炮办举报电话为110或82030096,罗山街道禁炮办举报电话为110或(电话:88189110)。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有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社区治理办(综治)、相关社区、派出所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对非法制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处予罚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各社区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社区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
罗山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决定调整充实罗山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海青 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吴健军 党工委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 李培耀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陈长江 党工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部长
洪一楠 党工委委员、秘书
庄珊红 党工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张 飞 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庄跃聪 人大工委副主任
蔡继智 办事处副主任
陈一帆 办事处副主任
杨金锭 办事处副主任(科技)
李其旦 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傅龙福 司法所所长
谢少聪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振峰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蔡永胜 综合执法队队长
柯康灿 三级主任科员
张清枝 七级职员
成 员:蔡瑞火 党政办主任
闫正刚 社区治理办负责人、总工会常务
副主席
吴春生 社区治理办副主任
苏凤英 文体服务科负责人
范华竹 武装部副部长
蔡云飞 劳动与社会保障科负责人
颜远猛 乡村振兴服务科负责人
杨利新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孙振鑫 财政所所长
柯明瑾 妇联主席
林剑峰 国土所所长
姚文仲 教育中心主任
李松林 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杨 鑫 交警三中队中队长
曾焕奎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蔡良星 罗山运管站站长
蔡维栽 罗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颜伟荣 罗山广电站站长
林春满 罗山电信分局分局长
曾惠泉 罗山邮政支局分局长
蔡仁杰 罗山联通分局分局长
郭振光 罗山移动分局分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督察组、禁炮办和6个禁炮组,督察组由办事处主任谢海青、政法委员吴健军、宣传委员陈长江、派出所所长张飞带队,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全街道禁炮工作。禁炮办主任由政法委员吴健军担任,副主任由宣传委员陈长江、派出所所长张飞担任。督察组成员和禁炮办人员从社区治理办(综治)、派出所、安办、综合执法队、司法所抽调,办公地点设在罗山派出所(电话:88189110)。6个禁炮组分别由福埔组、社店组、苏内组、缺塘组、后林组、梧垵组等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禁炮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一、福埔组:
组 长:陈一帆
副组长:吴健军、李培耀
成 员:范华竹、许伟峰 、庄永铖、蔡海鹤、颜丹妮
负责社区:罗裳社区、福埔社区、华泰社区
二、社店组:
组 长:陈长江
副组长:李其旦
成 员:叶春楚、朱侨阳、蔡鹏展
负责社区:社店社区、前沿社区
三、苏内组:
组 长:庄跃聪
副组长:蔡永胜、张清枝
成 员:蔡云飞、黄赠嵘、蔡培均
负责社区:苏内社区、苏前社区、山仔社区
四、缺塘组:
组 长:杨金锭
副组长:洪一楠
成 员:吴汉仁、姚金华
负责社区:缺塘社区、兰峰社区
五、后林组:
组 长:蔡继智
副组长:谢少聪、柯康灿
成 员:颜远猛、洪婉欣、何剑昭
负责社区:梧桐社区、后林社区、下埔社区
六、梧垵组:
组 长:傅龙福
副组长:庄珊红、张振峰
成 员:杨利新、施顺强、吴振宇
负责社区:梧垵社区、许坑社区、樟井社区
罗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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