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4-1023-2022-00038
- 备注/文号:罗消安委〔2022〕4号
- 发布机构:罗山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7
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市直派驻有关单位:
为坚决压降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为人民生命安全守好消防安全底线,为我街道全方位高质量推进发展提供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10日,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防大火、遏亡人、降总量、强基础”为总目标,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冬春火灾防控任务和“雷霆”行动,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火灾风险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强化攻坚、强化基础,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火灾事故。
二、攻坚内容
本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工作点、各社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行动,将严查严改贯穿百日攻坚行动全过程。
(一)整治高发领域火灾隐患的问题。重点整治非构筑物火灾、厂房出租分租火灾隐患,实行火灾预警等问题。重点任务:
1、持续深化“雷霆”行动。巩固深化“雷霆”行动成效,聚焦“压实责任、严格执法、规范约束、常态长效”攻坚重点,持续整顿提升一批,坚决关停取缔一批,加快退城入园一批,全面根治火灾突出隐患,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工作点、各社区,行动专班有关成员单位)
2、全力压降室外非构筑物火灾起数。针对晋江市室外草地、垃圾、树木非构筑物火警占比达68.9%的问题,各单位要结合《晋江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暨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持续加强城乡环境清理整治,大力减少非构筑物火灾事故发生。组织村民落实防火公约,规范野外用火,杜绝烧荒和秸秆焚烧、随地丢烟头,提倡文明祭祀、安全农耕等行为。针对城市、农村公共道路绿化隔离带火警多的特点,加强立牌提示和对目标人群开展“请勿乱扔烟头”等提示宣传。在清明、干旱等节点提前对隔离带、重点地区洒水增湿。继续深入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清理整治废品收购站,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工作点、各社区,综合执法队、交警三中队、乡村振兴服务科、企业发展服务科、安办等有关成员单位)
3、实行火灾指数四色预警。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根据市消安委办每周火情通报,对火灾形势开展“红黄蓝绿”四色预警。红色类:火灾起数同比去年上升,发生亡人火灾事故(除放火外),受伤人数在3人以上(含),督促制定整改方案、问责约谈,组织蹲点帮扶、启动挂牌机制。黄色类:火灾起数同比下降且下降幅度低于5%的,受伤人数为1-2人的。蓝色类:火灾起数同比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5%但低于10%,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绿色类:火灾起数同比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10%的,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各工作点、社区,安办)
(二)整治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行业监管责任不清,执法宽松软,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偏低,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等问题。重点任务:
4、成立领导机构,统筹指挥调度。街道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指挥部(与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专班员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统一调度指挥,开展督导检查,落实跟踪问效,提升全街道消防工作力度;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消安委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解决职责不清问题;定期开展行动落实情况,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以数据检验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安办,有关成员单位)
5、严格高压执法,依法从重处理。统筹执法力量,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重大隐患单位,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区域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强制措施,严格依法从重处理,确保安全稳定。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追责处理,对发现擅自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或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但拒不执行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时移交涉嫌危险作业罪相关线索,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格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各工作点、各社区,派出所,安办等有关成员单位)
6、加强火灾倒查,严肃追究责任。配合市消防部门加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生火灾的单位进一步延伸执法核查。对存在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指使、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过失引起火灾等情形的,派出所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公安部关于印发修订后的<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予以拘留处罚。各工作点、相关单位要配合市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根据《晋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生产经营性场所小火灾快速调查处理工作方案》要求对发生火灾的单位进行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各工作点,安办,派出所等有关成员单位)
(三)整治治理成效不明显、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整治“三合一”、自建房加工场所、电动自行车整治“回潮”, 安全执法宽松软,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等问题。重点任务:
7、紧盯小散杂整治。要紧盯“三合一”、自建房加工场所、电动自行车等小散杂场所、反复回潮隐患问题重点整治。要制定计划对“三合一”在册单位、自建房加工场所进行定期回访。组织基层综治网格员加大日常消防巡查、检查力度,落实发现、整改、反馈的隐患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成员单位)
8、强化重点行业整治。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火灾隐患排查,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同步推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特别是工业、商贸、教育、医疗、文物、民宗、养老等七大行业领域要重点推动消防安全达标创建。社区发展办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共用消防设施改造提升。供电所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电气线路的检查检测,入企入户检查表内表外电气火灾隐患。市管所要加强消防产品、电气产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销售质量监督。安办要加强电工、电焊工落实持证上岗、规范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企业发展服务科、教育办、社会事务办、社区发展办、文体服务科、安办,供电所等有关成员单位,各工作点、各社区)
9、挂牌督办重大顽疾。根据本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小灶”整治。对辖区久拖不改的重点区域或行业领域消防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报安办。(责任单位:各工作点、各社区,街道消安委办等有关成员单位)
(四)整治群众消防素质偏低的问题。重点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性解决弱势群体亡人占比高、关键岗位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低、室外草木火灾占比高的问题。重点任务:
10、加强社会面宣传警示。要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公众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司法等部门要加强消防公益宣传、普法宣传;商务、宣传等部门要督促博物馆、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安办要适时召开火灾警示现场会,强化警示教育。(责任单位:文体服务科,教育办、社区治理办、企业发展服务科、安办等有关成员单位)
11、加强弱势群体宣传帮扶。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关爱特殊人群、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宣传帮扶活动,结合养老惠民生补短板、养老贴心工程、特殊困难残疾人关怀等为民惠民项目,加强特殊群体住所的消防安全基础保障服务。加强邻里互助,组织对老弱病残、特困等特殊群体住所排查火灾隐患、对监护人员进行定期宣传教育提醒。(责任单位:各工作点、各社区,社会事务办以及有关成员单位)
12、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要制定培训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培养专业培训力量等方式,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开展一次全覆盖培训,对“一警六员”(民警、志愿消防员、村居人员、网格员、保安员、物业职员、单位人员)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责任单位:安办,各工作点、各社区等有关成员单位)
(五)整治基层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的问题。重点解决基层防火力量不足,消防工作站“虚挂空转”,镇街消防工作“权责不对等”,公安派出所消防职能弱化等问题。重点任务:
13、推动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作。要因地制宜充实消防力量,要采取人员调剂、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实一线防火力量,配置专职人员开展防火检查,保障工作站运行经费,健全工作站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站实体化发挥作用。(责任单位:街道消安委办)
14、加强专职防火队建设。加快完成街道专职防火队建设,完善场地设置,加强人员配备,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尽早发挥专职防火队监督检查、隐患督改、防火宣传、协同处置职能作用。(责任单位:街道消安委办)
15、落实街道赋权、委托执法。组织街道干部职工参加综合执法资格考试,解决基层执法资格不足问题;按照上级有关赋权和委托执法相关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打牢执法基础。攻坚行动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委托执法处罚案卷。(责任单位:司法所,安办,派出所)
16、继续加强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派出所要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公安工作考评办法,继续协助做好监督检查、消防宣传、行政处罚,强化火灾调查协作配合。对未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的科室、民警进行重点督导、推动。(责任单位:派出所)
17、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防消联勤。要组织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开展非专业性的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显见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各工作点、各社区,安办等有关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立即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攻坚行动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常态督查、情况通报、动态考核、联合督办等职能作用,实行“每周数据上报、每半月分析研判、每月督导通报”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二)压紧压实责任。攻坚行动期间将常态化督导检查,行动结束后将组织考评,固化经验做法。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火灾多发频发的,将移送纪工委调查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发生较大或有影响火灾或整治成效不显著的社区、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在季度、年度绩效考核中进行扣罚,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规范信息报送。请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成员单位每周三12时前填报《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附件2),每月至少报送1件典型执法宣传案例,典型做法形成工作简报及时上报。2月23日前,各工作点、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应至少报送1-2个重点区域或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单位(附件3)进行集中挂牌督办。以上材料请按时报送至安办。
附件:1.罗山街道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2.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
3.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汇总表
罗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附件1
罗山街道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吴再发(党工委书记)
许特级(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吴松江(党工委副书记)
副指挥长:吴雅琳(党工委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蔡继智(武装部部长、党工委宣传委员)
许鸿裕(党工委统战委员、秘书)
陈弘毅(党工委组织委员)
陈志远(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柯康灿(人大工委副主任)
陈达森(办事处副主任)
余 洁(办事处副主任)
林志宏(办事处副主任<科技>)
李其旦(三级主任科员、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谢少梅(司法所所长)
张清枝(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振峰(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尤鑫(综合执法队队长)
肖 炜(罗山派出所教导员)
成 员:闫正刚(罗裳点点长、社区发展办公室成员[道路交通])
范华竹(福埔点点长、武装部副部长)
颜远猛(社店点点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科科长)
吴汉仁(苏内点点长)
蔡云飞(后林点点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科科长)
杨利新(梧垵点点长、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蔡瑞火(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体服务科副科长)
周旅穗(社区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科副科长)
许基建(社区治理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安办主任)
吴春生(社区治理办公室副主任<综治维稳>、综治中心副主任)
黄赠嵘(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企业发展服务科科长)
陈晓斌(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姚文仲(罗山教育办主任)
刘应时(交警三中队中队长)
张瑞裕(罗山市场监管所所长)
蔡维栽(罗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真俊华(供电所所长)
各驻社区干部、各社区主干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与街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专班合署办公。
罗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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