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9-1220-2025-00025
    • 备注/文号:晋西政〔2025〕36号
    • 发布机构:西滨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30
    西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西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11-03 15:59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2025年西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滨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2025年晋江市西滨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我镇全面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在巩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突出重点,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对血压控制不理想的高血压患者增加随访次数;对血糖控制不理想的2型糖尿病患者增加随访次数;提高老年人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率。老年人健康体检包括腹部黑白B超检查,增加胸部数字化X线摄影正位检查和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提升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可疑患者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范服药。加强健康教育服务。加强预防接种服务,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明确职责,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院、卫健办、村(居)委会、派出所、镇中心小学和幼儿园加强合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居民健康档案。服务内容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65%,稳步提高档案使用率,动态更新率≥50%,档案信息真实准确。

      2.健康教育。播放6种以上音像资料,印发12种宣传资料,更新6期宣传栏,开展9次公众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开展12次健康教育讲座。

      3.预防接种。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建卡率10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9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

      5.孕产妇健康管理。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90%。

      6.老年人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3%。

      7.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以“应管尽管”为原则,患者管理率100%,规范管理率≥80%。

      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管理。患者管理率100%,规范管理率≥65%。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患者规范管理率≥98%。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及时率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100%。

      11.卫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90%。

      12.中医药健康管理。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全镇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5%,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5%。

      13.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报告发现的肺结核病患者管理率≥90%。

      14.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居民健康素养水平≥30%。

      1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通过签约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服务效果。

      16.居民知晓率和综合满意度。居民知晓率≥80%,综合满意度100%。

      2025年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若相关指标有所调整,则按“就高”原则执行。

      二、各单位职责

      (一)镇卫生院职责

      西滨镇卫生院具体承担1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培训计划,将工作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建立全科服务团队,实行“五统一、五公开”,免费为本镇居民提供15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服务规范,落实考核制度,将公卫人员收入和工作绩效挂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数量。根据相关要求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政策,提高居民知晓率和综合满意度。

      (二)社会事务办职责

      协助卫生院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协调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全面实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

      (三)各村(居)职责

      各村居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联络员,与卫生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联络,建立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宣传、通知、动员居民参与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体检场地等。

      (四)派出所职责

      负责相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维稳工作。

      (五)镇中心小学、幼儿园职责

      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联络员,与卫生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联络,接受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培训,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卫生院做好预防接种。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合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卫生院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细化分解、落实到人,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认真落实项目工作制度,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

      加强信息报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院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时上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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