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8-2510-2025-10003
    • 发布机构: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0
    【晋江市深沪镇】深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4 10:24

     

      本年度报告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的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福建省深沪镇路北1号深沪镇人民政府,邮编362246,电话:0595-88280512,电子邮箱:shenhuzhen@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深沪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现将我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来,我镇依托“中国晋江”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重点领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20条,占比34.48%;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12条,占比20.69%;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9条,占比15.52%;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7条,占比12.07%;机构、职能、人事类信息3条,占比5.1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3条,占比5.17%;财政资金2条,占比3.45%;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1条,占比1.72%;政务公开工作信息1条,占比1.72%。本年度在微信公众号“深沪沪江听潮”上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共1181条,有效畅通群众获取信息渠道,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强化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专人负责,持续跟进。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须按照规定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表》,并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得发布;依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政务新媒体“深沪沪江听潮”严格执行稿件“三审制”,相关责任人必须进行校对审批,确保内容无误后方可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门户网站

      依托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的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将政务公开的纸质材料送至档案馆和图书馆及时存档。

      2.线下政务公开专区

      在深沪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专区设备配置,提供查询电脑并配备实体专栏信息屏,定期更新放置信息公开纸质文件供群众翻阅并配备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3.政务公开实体栏

      在我镇机关大院设置政务公开实体栏,定期公开政府公开信息,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4.新媒体平台

      一方面,进一步规范运营“深沪沪江听潮”政务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抓好政务服务,高效便民。另一方面,持续更新完善“深沪沪江听潮”微信公众号的平台功能模块设置,目前共有3大模块13个便民小功能。截至目前,公众号平台共有粉丝29145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发挥政务公开和保密审作领导小组作用,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谨性;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由于岗位调整,经办人员交接导致业务操作不熟练,对于应公开内容没有主动、及时公开;二是宣传效果尚需提升,信息公开的普及范围尚显不足,民众对政府事务的关注程度有待提高,公众参与意识亟需增强。针对以上问题,下一阶段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措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增进与政务公开工作团队的协作与交流,确保经办人员具备扎实的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信息内容,遵循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具体情况,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系统的梳理与分类,以确保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深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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