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7-1020-2023-00012
- 备注/文号:晋龙政〔2023〕40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04
各村委会,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公办性质幼儿园(班)登记注册检查工作的通知》(泉教初〔2015〕22号)的文件精神,在幼儿园自查申报的基础上,龙湖教委办根据《福建省举办幼儿园(班)基本条件》的要求,从幼儿园管理、园舍设备、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卫生保健等方面,组织对全镇26所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班进行登记注册及等级评估检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通过注册验收、等级评估的园(25所)
1.公办园(5所):衙口中心幼儿园、如论中心幼儿园、光夏中心幼儿园、恢斋中心幼儿园、阳溪中心幼儿园;
2.集体办园(8所):英峰幼儿园、侨英幼儿园、浔联幼儿园、震瑶幼儿园、英仑幼儿园、强民幼儿园、瑶山幼儿园、秀山幼儿园;
3.民办园(7所):圣德幼儿园、小清华幼儿园、百凯幼儿园、小鑫鑫幼儿园、菲菲幼儿园、宝欣幼儿园、恒斌幼儿园;
4.附设班(5所):英园附设园、大坡附设班、启文附设班、栖梧附设班、南庄附设班。
二、未通过注册验收、等级评估的园(1所)
附设班(1所):育才附设班。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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