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7-2420-2023-00011
    • 备注/文号:晋龙政〔2023〕36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6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06 11:32

    各工作点、村、镇直有关单位、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管理,抓好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晋江市学校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周”制度的通知》(晋政办〔2012〕65号)和《晋江市学校安全专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个“晋江市学校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晋安委校办〔2023〕2号)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各级各部门要联防联控,及早谋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健全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和交通事故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降低溺水和交通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溺水和交通事故是造成我市青少年儿童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给学生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各工作点、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牢记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生命“红线”,把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列为当前乃至今后长期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汲取事故教训,借鉴有益经验,分析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避免溺水和交通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本辖区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工作点、各村、各单位要在管辖的区域认真开展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采取动漫动画、视频广告等喜闻乐见方式,探索信息化渠道,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在五月底前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今年第十二个“晋江市学校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周”再次全面发动、全面宣传、全面教育,形成全民共识。宣传、广电、学校等单位要在宣传形式上下功夫,将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让青少年儿童对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入脑入心,提高宣传实效。

      三、协同协作,共同发力

      各工作点、各村、各单位要按照《龙湖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共同发力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

      (一)各工作点、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以交通和防溺水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要组织分别在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初至少开展一次拉网式防溺水和道路交通隐患专项排查,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各村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加强对企业内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员工切实履行家长监护责任。

      (二)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属地和行业主管原则,深入开展重点水域和危险地段安全隐患排查巡查,特别要加强有安全隐患、溺水事故多发的江海河溪湖、水库、池塘、公园建设工地水坑、废弃水(矿)坑等水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对责任区域内道路易发事故段的安全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管理单位完善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监督管理员的看护责任。

      (三)学校要结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完善“1530”安全教育模式,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并做好重点时段防溺水工作,每年暑假前至少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发放一封致家长公开信、定期发布安全提示,督促每一位家长履行假期监护责任。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宣传栏、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班会、循环广播等多种载体,以及组织“四个一”(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下发《致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召开一次家长(监护人)会、组织一次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防溺水“六不一会”教育,加强宣传介绍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智慧救援能力。确保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增强家长特别是外出务工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确保双休日、节假日和学生离校期间孩子的安全。

      (四)各学校、广电站、移动、电信要加强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报道或信息发送,重点让广大家长和青少年儿童知晓防溺水“六不一会”和乘车、步行、事故逃生等交通知识内容,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

      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工作点、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围绕确保青少年儿童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建立统一指挥、同步调度、联合行动的应急救援联动响应机制,密切协同配合,在6月至8月重点时段提升响应级别,组织开展拉动演练,切实提升突发事件救援反应能力与处置效率。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事故,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置。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单位,将按照《晋江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和《晋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责任追究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龙湖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致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3.《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附件1

      龙湖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溺水伤亡和交通事故是当前青少年儿童意外伤亡事故的头号杀手。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齐抓共管,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青少年儿童的监管责任,切实保护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强化工作措施,全面防控,有效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和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龙湖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雄

      副组长:谢少聪

      成员:各工作点、党政办、规建办、安办、企业发展服务科、农办、国土所、文体服务科、工会、团委、妇联、教委办、各中学、交警中队、派出所、海防所、晋南医院、电信、移动、邮政、广电站、各村主要负责人

      四、工作职责

      各工作点、各村、各单位要本着对青少年儿童高度负责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政府主导、各尽其职、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乡村为主、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联防联动的防范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

      (一)各工作点、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村干部包片,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和直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全面掌控辖区内所有水域和路段。要对辖区内水域和道路统一编号,落实承包人或管理人员责任,确保辖区内无防溺水监管和无防交通事故监管盲点;在每年4-10月份,各村要设置防溺水宣传栏(含LED显示屏),利用村广播等宣传平台定期开展防溺水安全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域和道路定期全面排查、维护。把水域隐患和道路隐患排查纳入全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定期组织开展水域安全隐患和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在每年的4-10月份,要坚持至少每周一次对辖区内水域和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消除有可能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要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域和道路均有人员定期巡查,把水域和道路巡查纳入村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尤其要发挥镇、村两级巡逻队作用,建立辖区内水域和道路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实现辖区内水域和道路日常巡查全覆盖。在巡查过程中,要加强重点时期(每年4-10月份的节假日,包括暑假)和重点时段(每天的10:00-18:00)的巡查力度,并建立通报制度,及时将发现和劝阻情况通报给青少年儿童所在学校(教委办)、村或企业,以便及时督促提醒家长(监护人),及时教育和监护青少年儿童。发挥优势开展对青少年儿童家长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召开企业会议、村干部会议、进村入户和进企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父母因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二)安办、企业发展服务科、农办:安办、企业发展服务科要经常性地召开企业主会议,要求各企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对子女的监护意识;农办要根据市水利局要求做好水域、水库、山塘水坑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村设立警示标志及宣传广告牌,落实水域安全监管责任区巡查制度,加强巡查救援管理,劝导青少年儿童不要擅自下水。同时,要督促村做好所管水域的责任人落实制度,通过排查摸底,及时在危险水域设置或增补安全警示标牌,消除可能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安办要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村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根据镇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督促各村在重点水域周边因地制宜设置隔离防护设施,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

      (三)教委办、各中学: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和交通安全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各学校充分履行宣传教育责任,将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将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名学生。督促学校经常性地开展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增强未成年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外来工子女家长及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特别要注意在暑假来临前,通过与家长签订安全监管承诺书、发放家校联系卡、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及时向家长通报暑假期间学生应当遵守的有关事宜,增强家长的监管意识。

      (四)派出所、海防所:加强联防联动,建立应急防控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投入救援。发挥综治副校长作用,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上好法制宣传课,提醒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加大辖区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隐患性苗头及时制止。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五)国土所、规建办:负责督促村、工业园区对废弃、关闭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加强房屋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六)晋南医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帮助青少年儿童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和逃生常识。

      (七)工会、团委、妇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联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高度关注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积极与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尤其是外来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儿童的生长环境。

      (八)电信、移动、邮政: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定期向社会群众发送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公益短信(告家长书),减免费用;其中,每年的暑假和重要节假日,应确保每周(每次重要节假日)均向所有服务对象免费发送一次以上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公益短信,实现宣传全覆盖。

      (九)文体服务科: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各旅游景区、游泳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要求景区、游泳馆在涉水区域和事故易发路段做好安全防范、执勤巡查,落实紧急救护措施。要结合本地区气候特点和群众涉水、旅游活动规律,于每年5月底前对景区开展一次溺水伤亡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

      (十)交警中队:纠正青少年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定期掌握分析校园周边主要道路的安全动态,制定对策;加强校园周边主要道路的巡逻,及时发现和劝导青少年交通违法行为。

      五、其他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工作点、各村、各单位要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的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加强协调督促,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齐抓共管机制,为青少年儿童的平安健康成长提供坚实保障。对发生青少年溺水和交通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重点时期和重点时段的防范力度。每天上下学是青少年儿童交通事故的高发期,每年5月至10月是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高发期,特别是学校放暑假期间。各工作点、各村、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要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研究,要特别利用好每年五月的“晋江市学校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周”,主动、密集地开展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抓早抓紧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

      (三)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创新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按照“一镇一校一游泳馆(池)”要求,要充分发挥我镇游泳馆在防溺水工作的公益作用,鼓励游泳馆组织开展游泳夏令营或培训班,开展“安全度夏”系列活动,丰富学生暑期生活;交通安全进家庭,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学习活动中,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及青少年对交通安全行为的正确判断能力。

    附件2

      致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幼儿)家长:

      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易发期;道路车辆明显增多,交通隐患随之增多,学生的安全风险大。秉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希望全体家长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

      一要经常进行预防溺水和交通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要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科学有效的自护自救方法。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三要重点教育孩子,12岁以下不得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不得骑电动车上路;过马路一定要“左顾右盼”做好观察,防止旁边有车辆驶过;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照无证机动等不安全车辆;乘坐二轮电动车或摩托车要戴好头盔,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

    回      执

      学校已通过口家访、口召开家长会、口邮寄的方式将《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责任书》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请在口处划√)

      学校名称: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1.文明交通,从小做起,从我做起;

      2.学校门前莫开快,司机献出一点爱;

      3.一停二看三通过,麻痹大意是灾祸;

      4.超车超速痛快一时,酿成车祸悔恨一生;

      5.骑车请戴好安全帽,流汗总比流血好;

      6.爱妻爱子爱家庭,无视交规等于零;

      7.握好方向盘,合家大团圆;

      8.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9.迟一分钟回家,总比永远不回家好;

      10.一身安危系全家,全家幸福系一人;

      11.开车多一分小心,亲人多十分放心;

      12.司机贪饮一滴酒,亲人悲流两行泪;

      13.儿行千里母担忧,遵守交规娘不愁;

      14.珍爱生命、谨防溺水,远离危险、平安成长;

      15.水中非天堂,涉水请慎重;

      16.齐抓共管,联防联动,严防溺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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