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6-1310-2025-10014
- 发布机构:金井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5
晋江市金井镇山苏村海山路补遗书
各投标人: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金井镇山苏村村民委员会的晋江市金井镇山苏村海山路(招标编号:平诚晋招202502011),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2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的项目总工证书要求修改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等级: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60周岁及以下。”。其余内容不变。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遗书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金井镇山苏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202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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