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4-102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晋永政文〔2025〕56号
    • 发布机构:永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6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永和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永和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5-06-06 16:05
      

     

     

    镇社会事务办、教育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村委会:

    现将《2025年永和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5616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永和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2025晋江市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晋招考委〔20255号)等上级招生工作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5年永和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并举,组织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区域划片、有效证件、分类招生原则,相对就近免试入园。

    其中:有效证件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或发证机关盖章认定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申请入园。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申请子女入园。政策照顾对象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申请入园。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两证和《户口簿》在父(母)务工、居住地幼儿园申请入园,积极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园政策。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

    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用水或用电消费清单,经入户调查属实。

    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从业凭证等,下同)。

    证件日期要求为《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202531日前(不含3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园的学生父(母)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53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且在永和镇辖区内务工)。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831日前出生,含8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我镇五所市直、镇直公办幼儿园行政村服务区按2024年方案执行,确保全镇24个行政村全覆盖。

    幼儿园根据分类招生原则,按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②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子女)→③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结合自身容量制定并公布招生方案,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同类别入园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园。

    1.“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园。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园。

    1)村原住居民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等在服务区幼儿园申请入园。其中,部分原住居民享受照顾政策的村,原住居民的外孙(外孙女)及其父母同落户该村,且父(母)在本村拥有个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入园。

    2)购房落户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在服务区幼儿园申请入园〔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就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祖辈在幼儿园服务区购房并落户,入园对象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对象(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园)。

    3两一致中的征迁户子女入园。因政府征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房产暂时分离的入园对象,过渡安置期内,凭《征迁协议》《租房合同》《户口簿》,原镇属幼儿园服务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服务区镇属幼儿园申请入园;正式安置后,凭《征迁协议》《房产证》《户口簿》,可在征迁前或安置后服务区幼儿园申请入园。

    2.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园

    1)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园

    市直、镇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片区的市直幼儿园、镇属幼儿园申请入园。

    镇政府工作人员、本镇各学校教师持相关单位证明材料,子女可在镇市直、镇属幼儿园申请入学。

    孙辈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户的,在幼儿园容量充足时可参照本款①②规定申请入园。

    2)市属国有企业(含驻晋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园

    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园办法申请入园。

    3.政策照顾对象入园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园。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663号)精神,凭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申请入园。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园办法执行。

    2)优秀人才子女入园。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参照(晋招考委〔20255号)执行。

    3)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园。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可在全镇市直、镇属幼儿园申请入园。本部分入园对象凭个人完税凭证、《劳动合同书》、社保缴费凭证申请入园。

    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园。参照(晋招考委〔20255号)执行。

    5)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劳模等对象子女入园,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6)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适龄子女,因家长在我镇购房置业或工作等需随父亲(母亲)在我镇生活而要求在我市幼儿园就读的,依据《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闽教合作〔201822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精神,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园政策,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幼儿园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镇教育中心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近入读。

    华侨子女(中国籍)申请在我镇就读幼儿园的,依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及省教育厅、省侨联《关于疫情期间华侨子女回闽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合作〔202015号)精神,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的幼儿园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园手续。

    香港、澳门适龄儿童入园。如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幼儿园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在服务区幼儿园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园,幼儿园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园;如其父(母)在幼儿园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可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幼儿园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园;如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可凭居住证、务工或经商等凭证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园。

    外籍学生申请在我镇就读幼儿园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4.两一致对象入园

    公办幼儿园在完成服务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在幼儿园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内,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或根据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招收以下非两一致对象。

    1)实际居住在幼儿园服务区内,拥有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即上文有房无户对象),凭《房产证》《户口簿》申请入园。

    2)实际居住在幼儿园服务区内,拥有服务区户籍,没有房产的(即上文有户无房对象),凭《户口簿》申请入园。

    5.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园

    1)我镇各幼儿园在完成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非两一致招生任务的基础上,招收在永和镇内务工、居住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优先入园政策。

    2)来晋务工人员原则上凭《户口簿》《居住证》其子女在居住地服务区幼儿园申请入园;同镇内务工(经商)地与居住地不同,存在接送困难的,可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其子女向务工(或经商)地的服务区幼儿园申请调剂入园;若已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凭社保缴费凭证子女可优先入园。晋江户籍人员在我市非户籍地务工(或经商),凭《户口簿》《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从业凭证)其子女可在经商(或务工)地服务区幼儿园申请入园。

    3)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少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幼儿园可实行先到优先办法招生;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依据分类招生顺序,同类别入园对象采用电脑派位(抽签)或按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适龄儿童就读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务工地服务区幼儿园有困难的,由属地镇统筹协调解决。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镇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父(母)不在晋江务工的、未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能在永和镇入园。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不在永和镇务工或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可引导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务工和居住地就学。

    (二)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

    1.适龄儿童入园以村为主,服务区内符合入园要求的适龄儿童实行就近免试入园,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当地村适龄儿童入园。

    2.幼儿园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计划报永和镇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3.严禁以提供豪华设施、餐饮服务或所谓特色课程等各种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四、招生程序和时间

    今年各公办幼儿园全面采用泉州市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和预收费。若未能在规定时限进行线上报名的,由教育中心引导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时间安排

    公办幼儿园工作安排

    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工作安排

    615日前

    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咨询电话和招生办法

    623-629

    家长登录平台录入报名信息

    接受报名登记,市教育局发布收费公示前,不得提前预收费

    628-629

    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幼儿园,由工作人员指导线上报名

    630-71

    各公办幼儿园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园需逐一电话确认,准确告知其原因

    72

    系统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76日前

    初审后超出招生计划的幼儿园组织公开派位

    713日前

    未达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补录办法,指导群众进行补录,已初审通过的不得更改幼儿园

    713-20

    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722日左右

    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幼儿园同步做好招生信息录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招生工作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落实属地镇管理职责。镇要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成立招生领导组,主动对接市教育局,科学谋划招生工作,确保应招尽招。要合理划分各幼儿园服务区,确保镇辖区内村均纳入公办幼儿园服务区。

    (二)科学制定招生方案。镇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严格按照省定班额标准提供学位,根据区域适龄儿童变化、学位供给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应与市教育局会商同意并提交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后发布实施。各园制定招生方案报属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于615日前公布。

    (三)坚持应招尽招。全镇各园在组织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加强招生宣传工作,规定时间内招生计划数未招满的幼儿园,要宣传引导有意向的适龄儿童就读。

    (四)规范招生收费行为。市教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各幼儿园收费标准等信息。各园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等文件执行,对实际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严禁幼儿园为抢占生源提前收取费用。

    (五)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全镇各园在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和园长信箱、招生信箱,安排专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明确答复,不符合入园条件的要有理有据耐心解释。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有条件接受插班生的幼儿园,应统一时间登记并通过公平办法确定接收对象。

    (六)加大招生监督力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镇要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各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3岁托育服务。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3岁幼儿。

    (八)保障特殊群体入园。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适龄儿童入园外,各幼儿园应优先接收招生服务区域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入园,特别要做好招生服务区域内轻度残疾适龄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各随班就读基地幼儿园、融合教育试点园原则上实行大片区招收适龄残疾适龄儿童。

    (九)鼓励探索长幼随学服务举措。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为多孩家庭子女长幼随学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凡因属地招生政策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进入同一所幼儿园的情况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结合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给与适当调整。

    六、其他

    (一)本《意见》由镇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1.2025年永和镇公办、民办幼儿园计划招生表

    2.2025年永和镇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班数及服务区划分

    3.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园申请表

    4.2025年永和镇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永和镇2025年公办、民办幼儿园计划招生表

     

    幼儿园名称

    小班招生规模

    核定人数

    备注

    高铁实验幼儿园

    3

    75

    市直园

    中心幼儿园

    4

    100

    镇属园

    群英幼儿园

    3

    75

    镇属园

    第三中心幼儿园

    4

    100

    镇属园

    仑峰幼儿园

    2

    50

    镇属园

    春芽幼儿园

    2

    50

    民办园

    博鑫幼儿园

    2

    50

    民办园

    锦山幼儿园

    2

    50

    民办园

    和森道幼儿园

    2

    50

    民办园

    启明星幼儿园

    2

    50

    民办园

    甜甜幼儿园

    2

    50

    民办园

    七彩阳光幼儿园

    2

    50

    民办园

    启博幼儿园

    2

    50

    民办园

    合计

    32

    800

     

     

    附件2

     

    2025年永和镇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班数及

    服务区划分

     

    学园

    班数

    招生片区或对象界定

    高铁实验幼儿园

    3

    ① 坂头村、梨星村、山前村及高铁新区(永和镇域内)两一致对象;永和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子女,以及军人子女等政策照顾对象;③ 服务区及高铁新区(永和镇域内)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对象的子女;派位招收本镇其他村落对象(两一致对象优先);派位招收父(母)一方在服务区村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凭《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优先入学政策,下同);学位有余按报名先后顺序接收周边镇区两一致适龄儿童。

    中心幼儿园

    4

    永和村两一致对象、市直镇直单位员工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旦厝村、福田村、茂亭村两一致对象服务区村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等)服务区村及第一工业区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学位有空余时派位招收本镇其他村落服务对象及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群英幼儿园

    3

    古厝村两一致对象、市直镇直单位员工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玉湖村、后埔村、割山村、玉溪村、力争村两一致对象服务区村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等)服务区村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学位有空余时派位招收本镇其他村落服务对象及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第三中心幼儿园

    4

    上宅、巴厝、锦岭、马坪、内厝、邵厝、塘下、西坑、周坑九村 两一致对象、市直镇直单位员工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永和镇群华雅苑、华林小区、服务区村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等)服务区村、镇第一工业区、本校附近村落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学位有空余时派位招收本镇其他村落服务对象及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峰幼儿园

    2

    英墩村、菌边村两一致对象、市直镇直单位员工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服务区村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等)服务区村及本校附近村落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学位有空余时派位招收本镇其他村落服务对象及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附件3

     

    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

    No.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落户晋江户籍所在地

    晋江市            镇(街道)           村( 社区)

    入园对象原籍贯所在地

           县(区、市)        镇(街道)

    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晋江市            镇(街道)           村( 社区)

    位(务工地详细地址)

     

     

     

     

     

     

     

     

    照顾 要求

    参与流动人口积分排名情况

    享受中学(或小学、幼儿园)照顾政策,全市积分排名第(  )名;

    享受中学(或小学、幼儿园)照顾政策,本镇(街道)积分排名第(  )名

    中学

    1.申请照顾就读            中学;

    2.申请照顾就读            中学。

     

    1.申请照顾就读             小学;

    2.申请照顾就读             小学。

    幼儿园

    1.申请照顾就读            幼儿园;

    2申请照顾就读             幼儿园。

    证件

    名称

    及编号

     

    申请

    就读

    学校

    审批

    意见

    盖章      

           

     

    教育局审批

    意见

     

     

    该生监护人积分在 

    学校照顾对象中排(  )名。

     

     

                     盖章      

           

     

     

     

     

     

     

     

     

     

    附件4

     

    2025年永和镇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赖雪芳  永和司法所所长

    副组长:苏志平  永和镇社会事务办教育工作岗

    施纯川  永和镇教育中心书记、主任

    王路远  永和镇教育中心副书记、副主任

     员:陈珊珊  高铁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林美李  永和镇中心幼儿园

            苏玲玉  永和镇群英幼儿园

            林丽玲  永和镇第三中心幼儿园

            许彩红  永和镇仑峰幼儿园

    各村村主任

    各民办幼儿园园长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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