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1-2420-2026-00032
- 备注/文号:晋内政〔2026〕19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内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31
晋内政〔2026〕19 号
晋江市内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坑镇第二轮
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机关各科室:
现将《内坑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晋江市内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9日
晋江市内坑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2025年1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泉州市整市开展试点。4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同意泉州市上报的延包试点工作方案。6月3日,经泉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泉州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按照国家规定,所有地区延包工作要在土地承包到期后一年内完成。我镇土地承包的到期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原本于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延包工作即可。但由于泉州市作为土地延包整市推进试点市,按照泉州市部署要求,全市需在2027年7月底前完成延包工作。
二、基本情况
全镇国土面积46.2平方公里,涉及28个行政村、293个村民小组、19890户71356人。2018年二轮承包耕地面积19420.5亩,园地3031.35亩,其他土地类型48837.75亩。二轮承包到期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我镇除宅内村因土地已全部被征收不需确权外,全镇应确权村数为27个,确权汇交面积13189.31亩,汇交户数9366户,颁发证书8931本。另外,霞美村于2020年已自行聘请测量公司已完成土地确权工作,确权面积1285亩。
此次二轮延包工作基于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提供的数据保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工作思路开展本次二轮延包工作,我镇除宅内村因土地已全部被征收不需确权外,全镇应确权村数为27个,254个村民小组,户数10621户,总面积15308.45亩。另外,我镇有1005.8亩未确权土地需在本次延包工作中同时完成确权和延包,在2018年土地确权时,确大四至和没有确权的地块也要利用这次机会,进行确权和延包工作。
三、试点范围和试点内容
(一)试点范围:全镇27个村(除宅内村外)
(二)试点内容:
1.摸底调查承包现状。主要内容: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家庭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四是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五是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六是承包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2.依法依规开展延包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指导试点村组规范有序开展延包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
3.开展合同网签。依托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做好合同网签工作,推动实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对出现互换、转让、土地征收和承包方分立、合并等情形的,及时变更或终止承包合同。
4.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不搞统一换发证书,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对于已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对于延包中因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变化直接顺延的,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签订延包合同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延包合同在登记簿上做相应变更,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标注记载,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若承包合同与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信息不一致的,权利人可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5.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延包试点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市农业农村局、档案局以及镇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四、进度安排
2025年12月底前,成立镇、村两级延包工作专班,并制定镇、村两级试点工作方案;依法选举产生村级延包工作小组。
2026年1月底前,村完成土地承包数据和现状摸底核实,制定村级延包工作方案,完成重大问题处理办法制定。上一轮已经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地块接着推动延包工作;未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地块,按照《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16〕28号)文件,启动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地块,核实后发现存在争议的,按未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地块延包方式处理。
2026年3月底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地块结束调查,制定宗地草图并入户核实。在农户确认的基础上,将最终成果审核公示,并启动合同网签。
2026年4月底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地块结束合同网签;未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地块,完成土地确权登记调查后,依规定程序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
2026年5月底前,全镇所有村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调查工作,并将最终成果审核公示。
2026年6月底前,根据公示结果,参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全面完成合同网签。
2026年7月底前,以承包合同为依据完善证书,并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确保“一户一档”。
2026年8月底前,总结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经验,依照相关要求做好各级验收准备工作。
2026年9月底前,开展“回头看”工作,补缺补漏补差纠错,全面排查整改突出问题。
五、工作程序
镇级
(一)成立延包工作领导专班。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各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延包工作小组。
(二)制定镇试点方案。
村级
(一)成立延包工作小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工作小组成员要具有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成员,不能简单由村干部代替。以行政村单位设立工作小组的,成员应当覆盖各村民小组。
(二)摸底核实。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开展摸底核实。主要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开荒地、机动地等情况,存在的纠纷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农户延包意愿等。对第二轮延包以后因修建公路、城镇建设、水利建设等征用而减少的承包用地、自然灾害损毁的承包用地、农民建房等改变用地性质占用的承包土地以及其他原因使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及时收集、归档、整理、核对、公示。
(三)制定方案。各村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拟定延包方案,明确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在所涉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结束后,延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上报镇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予以实施。
(四)开展调查。各村依据实际情况,根据延包方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有关规定,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是查清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等信息;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土地用途等信息;最终形成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对于已确权且承包地数据无变动的(仅农户家庭人口变化的归入此类):
(1)制作工作底图。利用最新影像数据及二轮承包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2)入户核实。在镇、村在调查摸底和基础工作底图的基础上,入户进行承包信息签字确认。对农户在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四至等有异议的,组织村、组人员核实,仍有争议的,按以下未确权的或已确权但承包地数据有变动的操作办法处理。
(3)农户确认。由镇、村工作小组组织农户对承包地宗地图进行最终确认,无异议的在相应的图或表上签字盖章。
2.对于未确权的或已确权但承包地数据有变动的:
(1)制作工作底图。利用最新影像数据及二轮承包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2)入户核实。在镇、村在调查摸底和基础工作底图的基础上,入户进行承包信息签字确认。对农户在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四至等有异议的,组织村、组人员核实,仍有争议的,实施调处与仲裁,一时难以处理的暂缓确权。
(3)现场指界。由镇、村工作小组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也可利用航拍影像图)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所指认地块的承包户姓名要与后续承包户填写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审批表》姓名相一致。现场指界后,由工作人员标注上图,并由承包户或其委托人、村组负责人在工作底图上签字确认。
(4)绘制调查草图。充分利用工作底图,标注地块的分布情况,按要求对承包地块赋缩略码(承包地块编码中的顺序码部分),并在工作底图上进行标注形成调查草图。
(5)制作宗地图。由参与土地延包的测量专业队伍根据修测完善后的村小组地块图,制作承包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重要成果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档案。
(6)勘误修正。由镇、村工作小组对各村小组地块图及指认结果进行审核,发现地块图与实际出入较大、承包农户有疑问的,要依托专业队伍如实进行外业修补测,运用GPS、全站仪等测量工具进行修测完善,最终形成与现状一致的村民小组地块图。
(7)农户确认。由镇、村工作小组组织农户对承包地宗地图进行最终确认,无异议的在相应的图或表上签字盖章。有异议的进行民主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暂缓发证。
(五)审核公示。将镇、村工作小组及农户确认的成果,以行政村为单位,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台账和农户承包地宗地图,经村工作小组审核把关后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同时,要保留影像资料。调查成果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由村工作小组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工作小组将农户承包地宗地图及农户共同确认无异议的确权成果,以村小组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六)签订合同。根据公示结果,组织签订延包合同。为方便群众,鼓励采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开展合同网签。
(七)完善证书。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要求,已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对于延包中因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变化直接顺延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在新签订的承包合同基础上,在原有系统上做延期变更登记,市自然资源局跟踪上级工作部署,同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模块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完善数据成果资料移交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8 号)以及《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效衔接的通知》(泉资规〔2022〕282号)文件精神,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封皮不动产权证书字样下括号标注“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资料归档。二轮到期延包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文件材料,应当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档案馆及各镇应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和专项经费,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与安全。发包方应当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纳入村级档案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稳妥有序开展延包工作
1.坚持延包原则。以第二轮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按照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要求,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延包试点不得随意改变集体所有权界限,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得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得回避矛盾搞“一延了之”,不搞“反租倒包”,不得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
2.严格把控承包地小范围调整。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应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3.稳妥解决突出矛盾。集体机动地、依法开垦土地、集体依法收回以及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等,优先保障二轮承包期间无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妥善处置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对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颁证等问题,结合延包试点妥善处置。
(二)严格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新增人口依法依规按章程确认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要依法收回承包地,原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承包方分立、合并的,应当按程序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防止以合并之名规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承包地。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
2.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充分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特殊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好跨区域协调解决工作,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
3.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鼓励有稳定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享有城镇社会保障的进城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建立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办法。
4.严格管理机动地和新增地源。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且不得新增。通过依法开垦、复垦及土地整理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作为新增地源管理的,由市政府依法明确土地所有权。严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留归集体经营。确定为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要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管理。
5.严格控制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坚持确权到户到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以行政手段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不得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对于延包时确需确股的,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
(三)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1.健全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队伍能力提升和条件保障,依法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及时稳妥解决延包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积极稳妥推进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承包地权属纠纷等问题化解,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延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加强舆情热点监测分析判断,持续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有效引导舆情走向,处理好“应对”和“解决”关系,主动作为、及时跟进、妥善处置。
3.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承包农户和受让方充分协商,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对流转土地,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
七、注意事项
一是坚持基本原则。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依法规范有序开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基本原则,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前后衔接、平稳过渡、稳慎推进我市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
二是低调宣传。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杜绝大规模高调宣传,防止在具体执行中出现混乱,避免炒作而引发不必要的误解或恐慌,保持政策实施的平稳性。
三是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延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加强舆情热点监测分析判断,持续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有效引导舆情走向,处理好“应对”和“解决”关系,主动作为、及时跟进、妥善处置。
附件:1.晋江市内坑镇延包试点工作专班名单
2.农户承包地摸底调查表
3.村级延包工作小组成立流程、成员构成及职责要求
附件1
晋江市内坑镇延包试点工作专班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晋江市内坑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林灿煌(镇党委书记)
林雨榨(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杨德谱(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丁诗铃(镇党委政法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蔡达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柑市工
作片下片领导)
蔡东升(镇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邱国评(镇党委委员、内坑派出所所长)
庄添生(镇人大副主席、天亮工作片下片领导)
王说佳(镇政府副镇长、葛洲工作片下片领导)
陈飞娜(镇政府副镇长<科技>、内坑工作片下片领导)
柯俊辉(镇三级主任科员,兼任内坑镇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黎山工作片下片领导)
苏雅雅(内坑司法所所长)
李倩雯(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兼任综合便民
服务中心主任、洪山工作片下片领导)
许清楷(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永培(镇一级主任科员、莲山工作片包片领导)
成 员:戴晓洋(镇乡村振兴服务科科长)
颜远福(镇财经办副主任兼财政所所长)
林 林(内坑国土所所长)
许文凭(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劳动与社会保障
科科长、洪山工作片片长、山头村包村干部)
汪东晓(加塘村包村干部)
白广涛(前洪村包村干部)
罗付友(柑市工作片片长、下村村包村干部)
曹新光(亭顶村包村干部)
罗子龙(后坑村包村干部)
林宇烜(砌坑村包村干部)
许乐意(柑市村包村干部)
汪 磊(坑尾村包村干部)
苏嘉捷(黎山村包村干部)
陈永红(深圳村包村干部)
邱建军(葛洲工作片片长、葛洲村包村干部)
陈长伴(天亮工作片片长、湖内村包村干部)
高镇梁(长埔村包村干部)
张进安(上方村包村干部)
蔡东海(吕厝村包村干部)
颜永劲(莲山工作片片长、东村村包村干部)
洪清烟(白垵村包村干部)
韩树光(古山村包村干部)
黄培育(后山村包村干部)
黄敬杯(内坑工作片片长、东宅村包村干部)
颜文富(土垵村包村干部)
郑家宝(霞美村包村干部)
陈礼义(内山尾村包村干部)
颜清群(潘厝村包村干部)
王海东(黄塘村包村干部)
洪肇彬(白垵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联庆(深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礼进(湖内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耀旭(吕厝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党员)
钟景明(霞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荣茂(下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江水(上方村党总支书记)
林燕军(柑市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金狮(后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姚育峰(古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曾永足(东宅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姚活泼(山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永德(潘厝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曾诗萍(亭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添寿(前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情雯(土垵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蓬杰(黎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曾玉丽(内湖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文托(黄塘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婉贞(葛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筑水(长埔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尤伟峰(砌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尤静雯(后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文章(坑尾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国梁(加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良岳(东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文德(内山尾村党支部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乡村振兴服务科,办公室主任由许清楷兼任。
二、内设工作组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法律顾问组、资金保障组、专班推进组、信访处理组、登记颁证组、档案管理组、宣传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挂靠乡村振兴服务科,承担工作专班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业务指导、完善制度、政策解读、文件起草等工作。
(二)法律顾问组:挂靠司法所,为试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和法律服务,指导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的调解和协调处理工作。
(三)资金保障组:挂靠村财代理中心,负责统筹并做好试点资金保障、监管工作。
(四)工作推进组:挂靠乡村振兴服务科,主要由各挂村工作骨干组成,负责各项任务的具体组织落实,指导村做好调查摸底、化解纠纷、统计总结、试点经费监管等工作。
(五)信访处理组:挂靠综治中心,负责指导村开展试点工作引发的信访问题处理工作。
(六)档案管理组:挂靠乡村振兴服务科,负责延包档案的接收、保管和利用。
(七)宣传报道组:挂靠文体服务中心,负责试点工作过程中做法、经验、成效等的挖掘提炼。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土地承包延长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自身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工作专班牵头抓总,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本部门工作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稳定优先。在推进土地承包延长工作过程中,要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放在首位。要深入排查可能影响稳定的因素,如土地纠纷、群众诉求等,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因政策调整引发新的矛盾。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土地承包延长政策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向群众讲清楚政策的背景、目的和好处,消除群众的疑虑和误解。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政策、掌握方法,能够准确解答群众的疑问,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指导和服务。要注重宣传培训的效果,定期开展宣传培训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宣传培训策略,确保宣传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导考核。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考核。专班要定期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成效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2
农户承包地摸底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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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承包发基本情况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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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承包方(代表) |
承包方家庭成员 |
地块具体情况(单位: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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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数 |
姓名 |
身份证号 |
与承包方代表关系 |
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家庭成员变化情况 |
地块数 |
地块名称 |
合同面积 |
合同总面积 |
实测面积 |
实测总面积 |
土地用途 |
土地利用类型 |
是否基本农田 |
四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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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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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村级延包工作小组成立流程、成员构成
及职责要求
一、成立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及各地试点方案要求,村级延包工作小组的成立需遵循以下规范流程:
(一)筹备启动。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召开集体经济组织大会,明确延包工作小组设立的必要性、法律依据及工作目标。需提前5-7天公告会议时间、议题,确保村民知晓率达100%。
(二)提名候选人。从党员、村民组长、群众代表、妇女代表中推荐候选人,候选人需熟悉土地政策、群众威信高、无不良记录。候选人名单需经村“两委”初审,避免村干部“一言堂”,确保代表性。
(三)民主选举。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现场投票选举产生工作小组成员,或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参会人数需达到法定比例(如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场),选举结果当场公示。
(四)审核备案。选举结果及成员名单报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备案后正式发文成立。镇领导审核重点包括成员资格、结构合理性(如妇女比例)。
二、成员构成
(一)党员代表。不少于1人(优先村“两委”成员外的党员),强化政策执行的政治引领,确保工作方向合规。
(二)村民组长或代表。占比不低于50%,需覆盖全村各村民小组。直接联系农户,保障信息传递和意见收集的全面性。
(三)妇女代表。至少1人(如村内妇女比例较高,可设2人)。重点关注外嫁女、离异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权益,避免性别权益失衡。
(四)专业辅助人员。可选配1名熟悉土地确权、测绘或法律的人员(非必须)。主要协助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土地边界争议等复杂情况。
三、职责要求
村级延包工作小组需全程主导土地延包实施,核心职责涵盖以下六大模块:
(一)政策宣传与动员。通过“入户走访+微信群+公示栏”等方式,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延包政策,重点解释“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大稳定、小调整”等原则。对外出务工农户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一对一”告知,确保政策知晓率100%。
(二)摸底核实与数据整理。核心任务是以土地确权颁证数据为基础,摸查以下信息并形成台账。包括:一是承包户人口变化(新增人口、整户消亡、进城落户等);二是土地现状(地块位置、面积、等级、流转情况)及历史遗留问题(如开荒地、机动地权属争议);三是特殊群体诉求(外嫁女、入赘婿、退役军人等土地分配意愿)。摸底表需经农户签字确认,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延包方案制定与公示。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晋江市XX镇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延包方案》,重点明确延包方式。如“直接延续”“小调整”“确权确股不确地”等。方案需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并报镇批复后公示(公示期≥15天)。
(四)入户调查与合同签订。协助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承包地权属调查,现场指认地块边界,核对四至信息;组织农户开展合同网签。
(五)矛盾调解与风险防控。视情况建立“小组调解→村级仲裁→乡镇诉讼”三级纠纷处置机制,对历史遗留问题实行“一户一策”台账管理。重点关注边界不清、面积不足、承包地侵占、土地征用补偿、外嫁女权益等高频争议点。
(六)资料归档与总结。完成承包合同、公示影像、农户网签确认表等资料的分类归档,电子档案需备份至镇(街道)留存。
四、工作纪律与保障
(一)纪律要求。严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严禁擅自调整承包地面积或改变土地用途;
(二)培训保障。镇领导需组织对小组成员开展政策法规、测绘技术等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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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内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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