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1-1210-2021-00053
    • 发布机构:qz06911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9
    【晋江市内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坑镇全面深化河湖警长制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5-19 15:21
      

     

     

     

     

     

    晋内政〔202120

     

     

    晋江市内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内坑镇全面深化河湖警长制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工作点,镇机关相关科室、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内坑镇全面深化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内坑镇人民政府

    202149

     

     

    内坑镇全面深化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和《晋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公安执法与河长办职能作用,维护全镇河湖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警长制,确保组织领导到位、管理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考核到位,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打造平安水域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施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流域、水库等各类水域实施河湖警长制管理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

    河湖警长在对应河湖长的统一领导下,研究解决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治安问题,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涉河涉湖违法犯罪的发生,切实维护河湖流域的治安秩序,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向群众宣传保护水资源、水环境的法律法规,形成警政、警民合力治水新机制,确保全河湖保护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组织体系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落实属地管理、分级分段负责,全面建立镇、村级河湖警长体系。

    (一)镇级河湖警长

    镇级河湖警长由内坑镇派出所分管副所长担任对我镇辖区内“三流域一水库”河湖警长制工作负总责。

    (二)村级河湖警长

    村级河湖警长由内坑镇派出所相关社区民警担任。落实上级和本级河湖警长交办工作事项,对河湖管段每月进行不定期巡查、检查,并将情况及时向本级警长汇报。

    五、职责任务

    (一)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统筹组织部门力量,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公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突出问题,如违规建设养牛场、河岸种植等,重点打击污染环境、暴力抗法以及涉河湖黑恶等违法犯罪,依法处理涉河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违法犯罪案件。

    (二)协助对应河长履行职责。各级河湖警长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协助对应河湖长开展工作定期向同级河湖长和上级河湖警长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六、工作措施

    (一)定期排查检查,全面掌握涉水情况各级河湖警长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定期到管辖河段进行巡查,充分了解掌握辖区河段及周边区域的基本情况。定期对辖区河段的涉水警情、涉水不安定因素进行汇总、梳理、研判。

    (二)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要加强与环保、水利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对水环境污染犯罪“零容忍”的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严惩破坏河湖、水环境资源和水利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会同河长办、环保中队、国土所、建办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管辖河湖沿线的巡逻守护力度,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区域大联防,强化区域防控。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治水氛围。积极做好河湖警长制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大水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涉河湖犯罪活动的工作成效,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监督意识,着力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工作目标。

     

    附件:内坑镇河湖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内坑镇河湖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全面深化“河湖警长制”工作决定成立内坑镇河湖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长:许天增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洪文伟(内坑派出所副所长)

    郭泉森(内坑派出所副所长)

    王少荣(内坑派出所副所长)

     员:高潇茵(镇财经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团委

    书记)

    许文凭(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科科长、黎山工作点点长)

    颜永劲(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三)负责人、莲山工作点点长)

    沈建中(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主任)

    孙永建(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洪山工作

    点点长)

    陈长伴(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天亮工作点点长)

    张加灵(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内坑中队中队长)

     林(内坑国土所所长)

    丁红红(内坑环保中队队长

    邱建军(镇人大主席团秘书、葛洲工作点点长)

    陈明发(内坑派出所社区民警)

    邱沿鸿(内坑派出所社区民警)

    杨荣旋(内坑派出所社区民警)

    李小龙(内坑派出所社区民警)

    蔡海峰(内坑派出所社区民警)

    郑海鑫(内坑派出所社区民警)

    陈山金(内坑派出所社区民警)

     栋(内坑派出所社区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河湖警长联络室,挂靠镇河长办,办公室主任由高潇茵担任,成员由陈鸿发、王天满组成。

     

     

     

     

     

     

     

     

     

     

     

     

     

     

     

     

     

     

     

     

     

     

     

     

     

     

     

     

     

     

     

     

     

     

     

     

     

     

     

     

     

     

     

     

     

     

     

     

     

    内坑镇党政办                       20214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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