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9-1230-2021-00110
- 备注/文号:安政〔2021〕7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安海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15
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的通知
各工作点、村(社区)、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为深刻吸取陈埭镇锐鹏鞋材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和晋江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扭转重点区域消防安全严峻态势,决定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
一、行动目标
围绕“三个一批”目标要求(整顿提升一批、关停取缔一批、退城入园一批),牵住房东主体责任“牛鼻子”,聚焦安全、高质量发展目标,铁面铁腕、动真碰硬,全面根治、防范重点区域火灾事故突出隐患和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从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
三、整治内容
突出整治出租分租工业厂房仓库、小作坊小加工厂、自建房加工场所、“小、散、乱、污”企业等重点对象场所。
(一)整顿提升一批。聚焦生产经营场所不安全问题,对新增自建房加工场所未开展消防评查未整改、工业用地厂房仓库未按要求配齐消防安全措施的,严格按照《晋江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全力推进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晋安指〔2021〕10号)要求“整改评查一批”;对存在“三合一”或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立即“查处一批”;对出租分租厂房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房东业主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及指定专人开展管理的,由村(社区)、镇指挥部办公室(镇应急办)“约谈一批”。
(二)关停取缔一批。聚焦“一厂多租、一楼多企”问题,重点整治“小、散、乱、污”企业、不符合安全条件出租分租、无证无照企业、租用设备不安全、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租赁双方未按规定到村(社区)、镇社会治理办(应急办)申报备案等问题,依法予以查封、关闭取缔,情节严重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拘留。特别是在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退城入园一批。聚焦厂居混杂、安全间距不足、公共安全设施配备不足、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差等问题,扎实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提升,引导成长型企业“退城入园”,安海装备制造基地按照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实施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意见,抓紧推进试点工作。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摸排建立数据库。各工作点、村(社区)要依托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和市场主体清查“大数据”资料,于12月7日前摸清整治场所的底数,建立新增自建房加工场所、出租分租“一楼一档”“一厂一档”台账清单并滚动更新。经济发展和改革办、规划建设办、安海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对于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新增出租分租对象要及时抄告镇指挥部办公室(镇应急办)。
(二)建立出租承租准入标准。遵照《晋江市出租厂房安全管理规定(暂行)》,严格督促房东、业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登记备案、黑白名单信息库,严把企业厂房进入租赁市场的准入关,严格依照负面清单、出租条件、承租条件,落实约束措施和责任追究。
(三)依法告知安全主体责任。各工作点、村(社区)负责逐家发放《企业厂房安全主体法律责任告知书》(附件1),明确房东、业主、企业依法应履行的安全主体法律责任,逐家告知到位并签收回执。在排摸阶段要同步组织辖区内已出租分租厂房房东、业主、企业填报《企业厂房出租分租申报备案表》(附件2),逐家做好现场核验和备案登记,对于后期新增的严格按照申报备案相关要求和程序执行。
(四)网格化整治安全隐患。各工作点、村(社区)要健全落实网格化机制,对照《企业厂房安全主体法律责任告知书》中的十五项内容(附件1),逐家企业明确责任人进行挂钩排查整治,实行“一企一档”和“六个清单”闭环管理。
(五)建立协同联合执法机制。组建镇综合执法专班,协同联动执法。由镇指挥部综合执法组组织社会治理办(应急办)、经济发展和改革办、综合执法队、环保中队、税务、派出所、市管所、供电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房东、业主、企业采取停产停业、查封、关闭取缔、拘留等行政执法措施。
(六)强化监管技术力量保障。采取多种形式组建不少于5人的消防安全监管团队,协助村(社区)开展排查整治。
(七)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推广“安全管家”服务,加快实施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准入、开业审查等要求。
五、整治要求
(一)组织领导。由社会治理办(应急办)牵头,成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专项小组,挂靠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协调整治行动。
(二)雷霆攻坚。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每日会商、每日总结,推动隐患问题快速处置、快速化解、动态清零。综合整治期间,各工作点、村(社区)每天11:00前报送前一天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附件3、附件4)至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综合执法组。
(三)严格督导。严格执行《晋江市消防安全反向约束工作机制(试行)》等制度,督导组要开展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对发现排查整治“走过场”、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依纪依规提请镇纪委办、效能办追责问责。
附件:1.企业厂房安全主体法律责任告知书
2.企业厂房出租分租申报备案表
3.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4.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工作台账
晋江市安海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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