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8-0101-2026-00040
- 发布机构: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08
晋江市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项目选房安置通告
为确保晋江市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项目选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晋江市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项目选房安置方案》及有关规定,现将晋江市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项目选房安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选房时间:选房时间为2026年10月18日(星期日)至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其中被征收人于2019年3月至2021年5月期间签约腾空(晋江市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项目[田洋启动区]二期项目)的,选房时间为2026年10月18日(星期日)至2026年10月21日(星期三),被征收人于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期间签约腾空(晋江市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项目[田洋启动区]一期项目)的,选房时间为2026年10月25日(星期日)至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
(二)由晋江市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项目(田洋启动区)二期项目的被征收人先从征收人提供的田洋新居第3幢、5幢、6幢的安置房进行房源确认和签认;再由晋江市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项目(田洋启动区)一期项目的被征收人从征收人提供的田洋新居第1幢、2幢、7幢安置房及第3幢、5幢、6幢安置房的剩余部分房源进行房源确认和签认。
(三)征收人根据选房顺序号载明的选房顺序,以日为单位安排一定数量的选房对象有序选房,每日下午进行房源确认,次日上午进行房源签认。
(四)房源确认时间:每日下午2:30开始;房源签认时间为房源确认次日上午9:00至12:00。
(五)各被征收人的具体房源确认和签认的时间以《选房安置日程安排表》和《选房安置通知书》为准。
二、选房地点
晋江市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项目指挥部一楼选房服务中心(地址:池店镇池店村田洋区195号)。
三、材料提供
被征收人在选房前应详细阅读《选房安置工作须知》等相关材料,并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
①选房顺序号;②《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③居民身份证原件并附复印件(如被征收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附复印件)。
四、财务结算
(一)被征收人房源签认后,当场进行财务结算并签署《财务结算表》,征收人发放《缴款通知书》。
(二)被征收人应在房源签认之日起2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付结算款至《缴款通知书》指定的收款账户。
(三)属于征收人应退还被征收人的差价款,由征收人在房源签认之日起20工作日内将该差价款汇入被征收人原提供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存折账户。
(四)根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置房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有关事宜的函》(晋建函〔2025〕19号),被征收人应按《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政文〔2014〕51号)规定标准,在交房前一次性足额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纳入选房财务结算。
五、注意事项
(一)选房前,请被征收人根据选房时间安排,携带上述相关材料,提前到选房地点索取选房资料,熟悉选房事宜,做好选房准备。
(二)选房时,应按《选房安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要求,准时到达选房地点参加选房。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房的,按视为自愿放弃当日选房顺序号处理。
(三)征收人将于2026年10月12日起开放一定数量的样品房供被征收人参观,请被征收人自行做好看房准备。
(四)其他不明事宜请向所在回迁工作组咨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联系电话:85933821。
特此通告。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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