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8-0101-2025-00056
- 备注/文号:晋池政〔2025〕5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30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各中小学:
现将《池店镇2025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池店镇2025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池店镇2025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升学报名
(一)池店镇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
1.在池店镇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
2.在本市非户籍所在镇(街道)就读的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在就读学校报名。报名后,《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初招表》)由就读校所在教育中心通过教育局集中转送户籍地教育中心。7月4日上午一次性集中转交教育局初幼教科。
3.就读外县(市、区)小学的池店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原毕业小学提供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打印加盖学校公章)等材料,于6月11日—13日到池店镇桥南社区服务大厅(锦洲瑞苑小区南大门右侧)登记,《初招表》由池店镇教育中心代填写;池店镇原住居民子女回所在村小学报备,由学校代填写《初招表》《花名册》。父母已在池店镇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区)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参照本条款执行,报名时应提供父(母)《房产证》及复印件(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和原毕业小学提供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打印加盖学校公章)。
(二)非池店镇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
在池店镇小学就读的非池店户籍小学毕业生应持相应证件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籍人员应提供《护照》《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应提供父(母)《军官证》和《户口簿》;已在我镇购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房产证》《户口簿》;已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其他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的《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户口簿》。无法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全国电子学籍手续不完整的,不纳入我镇初中招生对象,此类对象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
本文件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下同),即2025年3月1日前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本文件所有购房户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二、招生计划和服务区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池店镇公办中学招生计划:池店中学10个班,晋江二中10个班,江滨中学12个班,泉州五中桥南校区16个班,晋江一中池店校区16个班。
(二)各公办中学招生服务区
1.池店中学服务区。(1)村(社区):浯潭村、唐厝村、池店村(砌坑自然村除外)、潘湖村。(2)政策照顾对象(此类对象按市招生文件执行)。(3)商业住房小区:中南玺樾。(4)晋江一中池店校区服务区非“两一致”对象(户籍或购房楼盘地址在新店村)。(5)《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地址在浯潭村、唐厝村、池店村(砌坑自然村除外)、潘湖村、新店村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2.江滨中学服务区。(1)村(社区):东山村、霞福村、溪头村、溜石村、赤塘村、洋茂村、古福村。(2)政策照顾对象(此类对象按市招生文件执行)。(3)商业住房小区:华洲小区、华洲商贸城(商住房)、西宅小区、堤防安置区、溜霞花园、溜石花园、溜溪花园、溜园小区、霞福小区、福塘小区、金福小区、中骏四季花城、世贸一品、龙湖椿实春江天越。(4)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服务区楼盘类别非“两一致”对象。(5)晋江一中池店校区服务区楼盘类别非“两一致”对象(户籍或购房楼盘地址在钱头村、霞福村)(6)《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地址在东山村、霞福村、溪头村、溜石村、赤塘村、洋茂村、古福村、钱头村和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服务区楼盘类别地址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3.晋江二中服务区。(1)村(社区):旧铺村、仕春村、茂厝村、营边村、屿崆村、池店村砌坑自然村。(2)政策照顾对象(此类对象按市招生文件执行)。(3)商业住房小区:清濛怡景、雍锦府。(4)《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地址在旧铺村、仕春村、茂厝村、营边村、屿崆村、池店村砌坑自然村、御辇村、柴塔村、清濛村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4.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服务区。(1)村(社区):华洲村、大洲村、霞美村、御辇村、柴塔村、清濛村六村原住居民子女。(2)政策照顾对象(此类对象按市招生文件执行)。(3)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迁安置户子女。(4)商业住房小区“两一致”对象:海丝景城、锦洲瑞苑、南天裕景、江夏丽景、百捷中央首府、百捷中央华府、百捷中央墅府、百捷中央领地、百捷中央金街、百捷中央名门、百捷中央学府、百捷中央御府、恒大御景湾、中嘉财富天下、世源江湾国际、舒华奥体中心、万科金域滨江、卓辉海港城、当代晋江万国城、大清摩登城堡、百信御江帝景、中骏蓝湾半岛、中骏蓝湾悦庭、新加坡城。
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服务区电脑派位未能派到学位对象服务区:(1)华洲村、大洲村、霞美村、御辇村、柴塔村、清濛村六村原住居民和政策照顾类别,未能派到学位对象允许根据个人意愿在晋江二中、江滨中学两所中学任选一所就读。(2)楼盘小区未能派到学位对象,由镇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第二次电脑派位。在这次派位中,分别按晋江二中50%、江滨中学50%进行派位。两校分别按(1)(2)类别给予报名。
5.晋江一中池店校区服务区。(1)村(社区):新店村、钱头村两村原住居民。(2)政策照顾对象(此类对象按市招生文件执行)。(3)池店南片区范围内征迁安置户子女。(4)商业住房小区“两一致”对象:龙湖地产、中海地产、保利东区、阳光城愉景湾、融创江南府、宝龙世家、中梁首府、中梁国府、力高君逸府、福捷上悦府、雁山花园、钱塘雅苑、鸿雁小区、绿洲花园、绿洲花苑、嘉豪御景、澄塘嘉龙城(澄塘嘉龙城同时具备晋江一中总校区、晋江一中池店校区招生条件的对象,只能选择参加一个校区报名[派位]。若发现有重复报名对象,将取消其派位(入学)资格)。
晋江一中池店校区服务区电脑派位未能派到学位对象和非“两一致”对象服务区:楼盘地址在新店村地界的服务区中学归属池店中学;楼盘地址在钱头村地界的服务区中学归属江滨中学;力高君逸府楼盘地址在霞福村地界的服务区中学归属江滨中学。范围说明如下:(1)新店村原住居民、鸿雁小区、雁山花园、绿洲花苑、绿洲花园。龙湖嘉天下、宝龙世家、中梁首府、中梁国府、中海锦城(南区和北区)、保利东区、融创江南府、嘉豪御景归属池店中学服务区。(2)钱头村原住居民、阳光城愉景湾、中海锦城东区、中海锦城悦江府、力高君逸府、福捷上悦府归属江滨中学服务区。(3)澄塘嘉龙城小区归属户籍所在地中学服务区。
6.晋江二中×池店中学教育集团,从2024年秋季起,进一步深度融合办学,统筹两校优质办学资源和师资力量,对两校学生实施一体化教育培养。具体的安排是:两校初一年级学生统一在池店中学校区就读,两校初二年级和初三年级学生统一在晋江二中校区就读。在2025年秋季的初一年级招生过程中,当池店中学有剩余学位,而晋江二中学位不足时,教育集团将启动内部调剂机制,由池店中学按类别顺序接收晋江二中超额学生,此政策同样适用于“两证”类别学生。
7.当学位不足时,实行“分类招生”: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②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③服务区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1)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 m2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 m2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2)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持‘两证’并在我市购买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自2026年起,依据来晋务工人员在晋江缴纳社保年限进行细分,优先满足社保缴纳年限较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②持‘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当该类学生量大于学位数时采取派位办法或抽签办法。
“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及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下同)。
(3)实行电脑派位的学校,分类招生应一次性告知不同类别学生的招收时间、招收办法,避免引起误会,同类别学生应公平享受平等的派位资格。
(4)学校把未能派到学位学生信息报送镇招生领导组,由镇招生领导组汇总呈报晋江市教育局调剂到其他镇(街道)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组织入学
(一)入学原则
1.公办初中学校实施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招生办法,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含随迁子女)均免试升入初中。
2.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办法按市文件要求执行。
(二)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1.根据镇招生会议精神,属池店镇户口安置在桥南片区、滨江组团、南迎宾组团、池店南片区等组团或片区安置房的征迁户子女,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别就读相应学校。池店镇户籍但户籍未迁入购房社区业主,申请就读房产服务区中学对象视同“两一致”。
2.原有池店镇户籍农村二女结扎户(含独女办证户)女儿、见义勇为子女、烈士子女升学。继续允许根据其意愿在本镇任选一所公办中学就读(不含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晋江一中池店校区)。报名时须提供市镇卫健部门、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交拟就读中学验证。
3.在池店镇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编在职教师子女,允许根据其意愿在本镇的池店中学、晋江二中、江滨中学任选一所就读,可参加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晋江一中池店校区其中一所派位。报名时须提供《行政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照市招生文件执行。
5.在晋务工人员子女升学。
(1)招生对象与招生办法
一是学生父(母)已在池店镇购房。已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的到晋江市档案馆自然资源局档案室办理房产“权属证明”,凭“权属证明”和房产证复印件申请入学。②未办理《房产证》,只有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的,各公办学校先行予以登记后再统一向住建局核查。③有《房产证》、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的,不需到住建局盖章验证,凭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入学。
二是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以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如果“社保缴费凭证” 不能体现辖区企业信息,要求家长再提供体现学校服务区信息的《居住证》或《劳动合同书》(或工商户营业执照等)申请入学。
三是学生父(母)在池店镇取得《居住证》。报名时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合同书只需个人和用工企业签订)(或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和《户口簿》。
四是“积分优待对象”子女要求选择中学入学优待政策的前200名,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凭证、《户口簿》和《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可与父(母)务工地和《居住证》所在的池店镇参加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晋江一中池店校区派位招生,或可在落户的池店镇任何一所公办初中校申请入学(不含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晋江一中池店校区),每所学校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学生不超过10人;因名额限制未能在申请学校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学校入学〔报名时提供积分办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池店镇教育中心申请入学,由教育中心按个人意愿和排名顺序安排到申请中学或服务区中学入学〕。
(2)招生工作要求
来池店镇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入学,小学毕业班班主任要根据家长提供的“社保缴费凭证”或《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在《初招表》相应栏目填写对应服务区中学。《居住证》和《劳动合同书》属相同学校片区的池店镇务工人员子女可享受优先入学政策,《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属不同学校片区的池店镇务工人员子女按分类招生原则,以《居住证》所在地为主解决入学。
一是严把入学条件关。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镇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不予招收入学。
A.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社保缴费凭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者;
B.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
C.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或居住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D.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的全国电子学籍信息的;
E.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
二是当学位不足时,实行分类招生。对符合条件但未能派到学位者,由各公办中学汇总学生信息到镇招生领导组呈报晋江市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协调至邻近镇(街道)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升学。
三是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回户籍地中学就读的,由学校提前为其提供学历证明。
四是推行凭社保入学政策。达标高中完中校初中部学校继续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其他公办学校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优先入学政策。
五是因居住或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均不在晋江务工和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学校可引导务工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居住地和务工地就学。
(3)发送《入学通知书》
教育中心按中学服务区编写《2025年晋江市 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于7月7日前送各中学和市教育局中教科。各中学收到《花名册》后,应立即寄送加盖印章的《入学通知书》,在通知书中应体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并于7月8日—7月14日组织学生到校注册,保证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学位。
(4)领取学生学籍材料。7月22日前,各中学凭新生注册名册,向教育中心领取《初招表》,并与教育中心一一核对尚未注册的学生,查清去向。
(5)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学。池店镇各村原住居民入学由户籍所在村(社区)协助通知到位,对未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各中学应于7月30日前编造花名册报送镇初招领导组,由镇人民政府协调相关村(社区),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子女或监护对象按时升学,确保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四、招生领导
为加强2025年初中招生工作领导,镇政府成立招生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蔡清渠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泱 人大主席、御辇村第一网格长
尤丁贵 党委副书记、清濛村第一网格长
潘 真 党委副书记、仕春村第一网格长
施佳琛 政法委员、副镇长、新店村和钱头村第一网格长
李佳德 宣传委员、武装部长、池店村第一网格长
张忠耿 统战委员、党委秘书、茂厝村第一网格长
杨聪颖 组织委员、溪头村第一网格长
庄婉萍 人大副主席、营边村和屿崆村第一网格长
王振峰 副镇长、东山村和古福村第一网格长
庄景煌 副镇长、柴塔村和旧铺村第一网格长
陈文侯 副镇长、潘湖村第一网格长
陈丹妮 司法所所长、赤塘村和洋茂村第一网格长
肖荣荣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状元里社区第一网格长
张国荣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浯潭村和唐厝村第一网格长
吴淼森 综合执法队队长、南门外社区第一网格长
颜才添 副镇长(科技)、溜石村和霞福村第一网格长
赖志勇 副镇长(科技)、桥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成 员:陈燎原 晋江一中校长
许明哲 晋江二中校长
邹 军 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校长
蔡金聪 池店中学校长
李瑞典 江滨中学校长
黄金盾 泉州中远学校校长
张建发 教育中心党委书记、教育中心主任
潘杰民 教育中心党委副书记、教育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发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和各中学招生负责人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就近入学”
1.由镇招生领导组负责制定的《池店镇2025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要报市教育局、市招生办备案。我镇根据公办初中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适龄儿童入学的实际需要,确定每所初中学校的划片范围,合理确定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
2.贯彻阳光招生政策,如果符合入学条件学生人数超过计划学位时,学校要采取抽签或电脑派位办法确定注册对象。晋江二中、池店中学、江滨中学的招生方案制定要互相沟通,招生政策描述要一致,统一拟定报招生报名并提前做好通告。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晋江一中池店校区根据市镇招生文件精神制定招生方案。
3.各单位要充分结合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细化招生政策。证件细化、分类细化,要让家长看得懂的描述。各单位招生方案中描述“分类招生”原则,要具体能招收到哪一个类别、最后类别招生办法一定要明确。
4.实行电脑派位的学校,分类招生应一次性告知不同类别学生的招收时间、招收办法,避免引起误会。
(二)确保优质均衡
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做好起始年级班生额控制,严格执行大校额、大班额化解方案,稳妥做好群众工作,确保安定稳定。各校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三)执行免试升学
公办、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的规定,严禁用考核、测试等手段选拔招生。小学毕业考前,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揽学生。
(四)规范收费行为
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学校招收跨镇(街道)录取学生,不得收取借读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赞助费等。加强招生领域群腐整治力度,对于招生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教育主管部门将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民办学校收费项目与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核,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收费公示制度。
(五)规范招生行为
1.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任何小学不得擅自对教育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校毕业生的档案资料,学校或教师个人不得接受上一级学校招生的劳务费或宣传费等。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将按《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财〔2014〕14号)精神追究当事人与学校领导责任。
2.学校要依法优先确保服务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 “就近入学”,除接收符合政策规定需跨镇(街道)录取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也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的名义,照顾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就读。
3.民办初中学校泉州中远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泉州市有关招生工作和普通初中学籍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4.在招生过程中,各个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意见规范招生,严禁在招生工作中出现借自主招生或联合办学等名义,违规组织考试选拔。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5.严禁进行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扰乱招生工作秩序,对违反招生规定和招生纪律的将严肃追究和处理相关责任人。各民办中学在未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不得私自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招生简章和宣传。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6.招生工作结束,各个学校要及时办理学生学籍,确保学生“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严禁学校以借读、挂学籍等方式招收学生。经市教育局审批录取获得学籍的学生,不得擅自改变就读学校,不得转录取他校。一经发现,市教育局不予建立学籍,往外市就读的不允许回我市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录取。
(六)落实控辍保学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台账、失学辍学学生台账等“三本台账”,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与管理,导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教育中心和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法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中学要对残疾未成年人开展思想道德建设,落实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权益。对服务区尚未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未成年人采取就近入学、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措施保障实施义务教育。要深入农村地区或贫困家庭,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能得到及时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推进均衡编班
各中学要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泉州市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泉教中〔2024〕8号)和2025年上级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全市所有公、民办初中学校使用由泉州市教育局提供的统一编班软件,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现场均衡编班,所有初中学校应公开编班方案、公开编班过程、公开编班结果,确保编班工作规范运行。支持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开展基础性课程分层走班教学改革,但分层走班教学应以行政班为基础,不得以此为名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在初一上学期结束之前进行,学校分层走班教学实施方案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初中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依法规范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招生入学程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保证初招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其他
(一)跨镇(街道)入学管理按市招生文件执行;
(二)本《意见》由镇招生领导组负责解释;
(三)其他事项按(晋招考委〔2025〕3号)文件执行;
(四)本《意见》自公布之日执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1.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安排表
2.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1
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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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安 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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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前 |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制定《初中招生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会商同意后,提交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后,通过教育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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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至24日 |
晋江一中、养正中学等校电脑派位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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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前 |
就读外县(市、区)小学的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到户籍(房产)所在地教育中心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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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
公示符合晋江一中和养正中学参加电脑派位条件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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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前 |
小学毕业班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毕业班质量监测,并由就读学校颁发小学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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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左右 |
组织晋江一中和养正中学电脑派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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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上午 |
教育中心在教育局集中转交《初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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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前 |
各教育中心按中学服务区编写《2025年晋江市 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送辖区内公办中学和市教育局中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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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14日 |
组织公办中学学生到校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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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前 |
各中学向所在教育中心领取《初招表》,并与教育中心一一核对尚未注册的学生,查清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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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前 |
各教育中心对未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的小学毕业生编造花名册报送镇(街道)初招领导组,督促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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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 |
录取审批跨镇(街道)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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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前 |
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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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前 |
全市公民办初中学校通过全市统一的均衡编班软件完成初一新生编班工作。 |
附件2
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毕业学校(盖章) 学籍辅号: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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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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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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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出生( 岁) |
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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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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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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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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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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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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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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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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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就读初中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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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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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市 镇(街) 村(社区) 街(路)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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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所在地 |
镇(街道) 村(社区) 街(路) 小区(楼盘名称) 栋 房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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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 |
市 镇(街) 村(社区) 街(路)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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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地 |
市 镇(街) 村(社区) 街(路) 企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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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 监护人情况 |
称呼 |
姓 名 |
现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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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或处分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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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等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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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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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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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鉴定 评定 |
班主任签名 : 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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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招生办审核 |
录取学校(盖章) |
市招办审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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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镇、街道招生办意见请盖教育中心公章;本表采用A4纸印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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