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8-0101-2024-00009
- 备注/文号:晋池政〔2024〕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8
池店镇卫生院、各村(社区):
现将《池店镇提升一体化村卫生所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池店镇提升一体化村卫生所服务能力
实施方案
为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快落实落地分级诊疗,促进提升群众在镇域内的就诊率和满意度,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及乡村振兴战略新要求,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夯实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主动融入“党建+”邻里中心建设,衔接党建引领基层网格治理体系,按照“补短板、保基本、建机制、兜网底”的要求,把握“政府主导、公益优先、统筹规划、系统优化、腾笼换鸟、积极稳妥、专兼结合、以老带新”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基层导向,坚持医防融合、预防为主,坚持公益性为主、社会化为辅,以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为总牵引,做强做实一体化卫生所,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配强配齐村医队伍,巩固提升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队伍能力,不断兜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提高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
二、工作目标
在人口数大于5000人的村设置一体化卫生所并辐射服务周边村,人口数小于5000人的村由一体化卫生所辐射定期巡诊,到2025年,常住人口数5000人以上村(社区)全面完成一体化卫生所服务能力提升,从事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服务的公卫、医疗、护理等医务人员数力争扩充50人。
三、职责定位
一体化卫生所是由卫生院延伸举办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镇政府、卫生院的双重管理下,重点履行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职责。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从镇政府调度和卫生院安排,承担、参与或协助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档、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区域健康宣教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辖区内村(社区)服务对象的卫生保健工作。协助镇政府、卫生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传染病疫情事件。
(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疾病的初步诊断,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疾病的基本诊疗、康复指导、护理服务;为危急重症病人提供初步现场急救服务;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四、运行机制
(一)建立属地镇街主建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
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6〕44号)要求,
各村(社区)应当采取建设或租赁等方式无偿为一体化卫生所提供业务场所。业务场所装修、诊疗及办公设备等开办经费由市、镇(街道)、村(社区)按4:4:2分担,相关设备纳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详见附件2)。各村(社区)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商卫生院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动员各方广泛参与,鼓励社会力量捐资捐房捐设备,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在村庄规划设计、乡村建设改造以及新建小区、养老机构等公共配套的设计阶段,要规划足够的医疗卫生业务用房,并报卫健主管部门审核。
(二)建立行业部门主管机制。卫健部门要结合“党建+”邻里中心建设,统筹全镇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牵头做好辖区内一体化卫生所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等,卫生院要调配全镇卫技力量,指导督促做好辖区内一体化卫生所开设和运行工作。
(三)建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主营机制。卫生院对一体化卫生所实行规范管理,原则上实行建设标准、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信息化、法律责任“八统一”,但条件不具备的可先实行建设标准、人员、业务、药械、绩效考核、信息化“六统一”,财务、法律责任“两独立”管理。要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强对一体化卫生所的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统一调配、发放一体化卫生所所需的药品、器械、一次性耗材等医疗物资,将一体化卫生所的诊疗、药品、耗材等业务收入计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收入,每季度结算一次收支情况;负责对一体化卫生所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等任务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相关经费。
五、推进办法
(一)巩固一批。卫生院认真总结近年来推进一体化卫生所建设的经验做法,巩固提升现有一体化卫生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行模式。镇卫健部门要调集各方力量落实政策措施,负责协调村(社区)解决一体化卫生所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困难,保障一体化卫生所良性运行基本需求。
(二)归队一批。各村(社区)要加大对一体化卫生所建设支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卫生院研究推进现有非一体化卫生所归队工作,特别是要通过打造一体化卫生所样板示范,提升一体化卫生所社会形象和医务人员的经济待遇,激励符合条件的卫生所站“应归尽归”。
(三)招聘一批。原则上,新聘用一体化卫生所村医应到总院经过至少1年的跟班学习且在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派驻一体化卫生所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示范先行阶段(2023年12月底)。目前我镇已完成桥南社区、仕春村、池店村(卫生院所在村)、潘湖村一体化卫生所建设,溪头村一体化卫生所正在建设中。卫生院和各村(社区)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抓好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指定专班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一体化卫生所示范点建设,在实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一体化卫生所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二)集中推进阶段(2024年12月底前)。2024年我镇拟对东山村、唐厝村、旧铺村、清濛村、新店村(状元里社区)进行一体化卫生所建设,坚持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2025年拟对赤塘村、钱头村、浯潭村、洋茂村、霞福村进行一体化卫生所建设,此外,因柴塔村、御辇村距离池店卫生院桥南分院较近,根据实际情况,拟由池店卫生院桥南分院辐射服务柴塔村、御辇村群众。到2025年年底我镇总共预计完成15个5000人以上村(社区)一体化卫生所建设。卫生院及各村(社区)要及时总结经验成效、典型案例等,及时总结该年度工作中发现的漏洞、短板和不足。今后根据当年度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健全各方机制持续完善。
附件:1.一体化卫生所设置标准
2.一体化卫生所设备预算清单
3.一体化卫生所归队直聘条件
附件1
一体化卫生所设置标准
|
序 号 |
村(社区)人口规模 |
人员配置数 |
业务场所面积 (m2) |
诊所布局 |
基本设备 |
急救设备 |
健康教育 及其他设备 |
健康检测小屋 (有条件的可配置) |
|
1 |
<1000 |
1 |
60 |
1.一体化卫生所: “四室”“一房”“一间”(诊室、 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 处置室和医废暂存间) |
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床/诊察登、听诊器、血压计、身高体重计、体温计、压舌 板、药品柜、阴凉柜、紫外线消毒灯、医疗垃圾桶、生活垃圾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空调。有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还应当配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针 仪、艾灸仪等。 |
氧气瓶(袋)、 开口器、牙垫、 口腔通气道、 简易呼吸器、 吸痰器。 |
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教育影 像设备、能连接 互联网的计算机 及打印设备、电 话、电脑、医保 读卡器、网线、 确保可通过政务 外网连接基卫系 统或可连接医保 专网。 |
健康一体机(至少需 要集成心电、血氧、 血压、心率或脉搏等 设备,且可拓展USB 接口不少于4个)、 身高体重计、全自动 血压计等3台设备。 |
|
2 |
1001-3000 |
2 |
100 |
|||||
|
3 |
3001-6000 |
2 |
120 |
|||||
|
4 |
6001-10000 |
3 |
140 |
|||||
|
5 |
10001-20000 |
4 |
160 |
2.一体化卫生站: “六室’“一房”“一间”(全科 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药房、观察室和医废暂存间) |
||||
|
6 |
20001-30000 |
4 |
180 |
|||||
|
7 |
30001-40000 |
5 |
200 |
|||||
|
8 |
40001-50000 |
6 |
220 |
|||||
|
9 |
>50000 |
6 |
240 |
备 注 ;
1.人员配置说明: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配备1名一体化村医,原则上由周边一体化卫生所提供服务或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选派医生定期巡诊。
2.业务用房面积说明: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巡诊、派驻或邻村延申服务,业务用房面积按国家卫健委关于诊所的最低标准不少于60m2来 设置。
附件2
一体化卫生所设备预算清单
|
序号 |
设备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金额/元 |
|
1 |
办公设备 |
诊桌 |
张 |
750 |
|
2 |
诊椅 |
张 |
110 |
|
|
3 |
诊察床 |
张 |
300 |
|
|
4 |
电脑 |
台 |
5000 |
|
|
5 |
打印机 |
台 |
5000 |
|
|
6 |
读卡器 |
台 |
750 |
|
|
7 |
健康档案柜 |
座 |
1500 |
|
|
8 |
空调 |
台 |
3000 |
|
|
9 |
生活垃圾桶 |
个 |
27.5 |
|
|
10 |
宣传栏 |
个 |
300 |
|
|
11 |
候诊椅 |
张 |
1900 |
|
|
12 |
基本医疗设备 |
方盘 |
个 |
45 |
|
13 |
纱布罐 |
个 |
15 |
|
|
14 |
听诊器 |
个 |
25 |
|
|
15 |
血压计 |
个 |
130 |
|
|
16 |
身高体重计 |
个 |
230 |
|
|
17 |
体温计 |
个 |
5 |
|
|
18 |
压舌板 |
个 |
3 |
|
|
19 |
药品柜(含处置台) |
个 |
1500 |
|
|
20 |
阴凉柜 |
个 |
5000 |
|
|
21 |
脉枕 |
个 |
20 |
|
|
22 |
针灸器具(含火罐) |
个 |
50 |
|
|
23 |
电针仪 |
个 |
400 |
|
|
24 |
艾灸仪 |
个 |
1800 |
|
|
25 |
紫外线消毒灯 |
个 |
750 |
|
|
26 |
医疗垃圾桶 |
台 |
27.5 |
|
|
27 |
高压灭菌设备 |
台 |
650 |
|
序号 |
设备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金额/元 |
|
28 |
基本医疗设备 |
氧气瓶(袋) |
个 |
30 |
|
29 |
开口器 |
个 |
40 |
|
|
30 |
牙垫 |
个 |
16 |
|
|
31 |
口腔通气道 |
个 |
40 |
|
|
32 |
简易呼吸器 |
个 |
50 |
|
|
33 |
吸痰器 |
个 |
500 |
|
|
34 |
健康自测小屋 (有条件的可配 置) |
健康一体机 |
台 |
80000 |
|
35 |
身高体重计 |
台 |
3000 |
|
|
36 |
全自动血压计 |
台 |
2000 |
|
|
37 |
尿常规 |
台 |
8000 |
|
|
38 |
血糖 |
台 |
100 |
|
|
39 |
血脂(含肝功能分析) |
台 |
1200 |
|
|
40 |
血液分析 |
台 |
15000 |
|
|
41 |
心电图机 |
台 |
8000 |
|
|
42 |
移动家签机 |
台 |
5000 |
|
|
合计 |
152264 |
|||
备注:办公室设备和家签机根据一体化卫生所人员配置.
附件3
一体化卫生所归队直聘条件
一体化卫生所归队直聘人员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编外聘用,并报送市卫健局备案。具体方式如下:
1.未达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身体健康、业务素质好的,经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考核合格后,持有以下证书之一的人员可优先直聘到一体化卫生所执业:
(1)中级及以上医师资格;
(2)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4)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5)在福建省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且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人员。
2.达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已退岗的乡村医生或持有执业证书的医卫人员,身体健康、业务素质好、群众信赖的,经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考核合格后,可通过返聘定向到一体化卫生所服务,但超过70周岁及以上者不可作为村卫生所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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