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7-2420-2025-00008
- 备注/文号:晋陈政〔2025〕3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2
晋陈政〔2025〕32号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埭镇村(社区)微型消防站队员出勤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工作点、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陈埭镇村(社区)微型消防站队员出勤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陈埭镇村(社区)微型消防站队员出勤补贴办法
一、目的
根据《晋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晋消安委〔2021〕1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在火灾防控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其快速响应与初期火灾扑救能力,实现“打早打小”目标,最大程度减少火灾损失,特制定如下出勤补贴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辖区内所有经正式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的村(社区)微型消防站;
2.辖区内民房、厂房仓库和店面等建构筑物火灾。
三、补贴项目及标准
(一)火灾扑救协助方面
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微型消防站启动“135”工作机制,即1 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邻近联防的微型消防站)协同作战。在消防救援队伍抵达火灾现场之前,微型消防站应积极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并保障现场消防救援供水等,通过有效措施阻止火势向其他房间、楼层或区域蔓延,避免造成进一步扩散。同时,为救援队伍提供诸如室内布局、消防设施状况、危险物品存放等关键信息以助力决策。经消防救援中队认定后,将给予参与救援的微型消防站500元补贴。
(二)火灾成功扑救方面
接到火灾报警后,微型消防站启动“135”工作机制,即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邻近联防的微型消防站)协同作战。在消防救援队到达之前,微型消防站队员能够熟练运用消防器材,采取科学合理的战术,独立完成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且在火灾扑灭后确保无复燃现象。经消防救援中队认定后,给予参与救援的微型消防站1000元补贴。
四、项目经费预算
根据给定的补贴标准,按照全镇一年大约99起(建构筑物)火情计算,一年的经费补贴支出约为49.5*500+49.5*1000=74250元(补贴项目取中间值的情况)。
五、出勤补贴申请与审批流程
1.火灾事故发生后,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填写《出勤补贴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火灾出警记录、扑救情况报告等),提交镇安办。
2.镇安办联合消防等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定补贴等级与金额后,村(社区)开具收款收据,经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发放出勤补贴。
附件:陈埭镇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出勤补贴申请表
附件
陈埭镇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出勤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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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信息 |
火灾发生时间: |
火灾发生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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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勤响应情况 |
响应时间(分钟): |
3分钟内响应并控制火势: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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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扑救成果 |
成功扑救初期火灾且无复燃: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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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助工作情况 |
协助消防救援队伍开展工作: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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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提供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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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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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清单 |
出警记录、扑救报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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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镇安办: 陈埭消防救援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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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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