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7-1210-2024-00041
    • 备注/文号:晋陈政〔2024〕9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1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陈埭镇2024年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7-01 09:54
      

     

     

     

     

    晋陈政〔202493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陈埭镇2024年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科室、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江市陈埭镇2024年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471

     

     

     

    晋江市陈埭镇2024年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计划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效防治和应对大气污染,保障晋江市实现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底,全镇颗粒物管控、有机废气治理、烟花爆竹燃放、餐饮油烟、露天焚烧垃圾等大气防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颗粒物管控

    1.整治建筑工地扬尘。组织摸排晋江一中、曾井小区两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一公里范围内房屋建筑、公路、水利、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拆除工程(重点在坊脚村、湖中村、苏厝村、涵口村)。630日前建立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动态更新工地名单。

    1)房屋、公路、水利在建工地。重点整治施工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主要道路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以及施工现场砂浆预拌、施工废弃物处置等工序、环节防尘抑尘不到位问题。

    责任单位:规建办、综合执法队、农办,各相关村(社区)。

    2)建筑拆除工地。合理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警示标志,规范使用洒水车、雾炮机等喷淋降尘设备,严禁敞开式拆除作业,严禁在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开展爆破或拆除作业;督促工地及时清理拆除的各种材料,在指定场所分类堆放,并于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

    责任单位:规建办、综合执法队,各相关村(社区)。

    3)闲置建设工地。督促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必须进行临时绿化、铺透水砖或者遮盖。

    责任单位:规建办,各相关村(社区)。

    2.整治城市道路扬尘:组织对渣土车等进行上路执法,督促运输车辆净车出场、洁净上路、密闭运输,严防滴撒漏;加强路面保洁,清扫保洁作业应严格执行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有效控制道路扬尘。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各相关村(社区)。

    3.整治工业企业扬尘:全面排查城区涉及扬尘污染的工业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煤、灰堆场及各种工业原料、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散货物流堆场等,督促企业根据实际采取堆场围挡、覆盖、密闭、喷淋保湿以及配置必要扬尘监控设备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环保中队,各相关村(社区)。

    4.整治储备土地扬尘:组织对陈埭镇域储备土地进行摸底调查,重点调查临时作为停车场使用、群众信访投诉反映存在裸土扬尘污染等情形,督促管理单位结合实际合理采取围挡、铺盖抑尘网、绿植覆盖等管护措施,有效抑制裸土扬尘。

    责任单位:国土所,各相关村(社区)。

    5.整治建筑垃圾消纳场扬尘:督促企业根据实际采取堆场围挡、覆盖、密闭、喷淋保湿以及配置必要扬尘监控设备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各相关村(社区)。

    (二)强化大气精准治理减排

    以有机废气减排为重点,围绕制鞋行业实施大气精准治理减排。加强制鞋、加油站等涉有机废气行业全过程治理。按照典型示范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思路,分期、分批、分类开展制鞋行业有机废气治理提升行动。并于12月底前完成首批试点制鞋企业有机废气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胶水专项行动,从严查处伪劣产品、使用劣质胶水等行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202412月底前完成全市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

    责任单位:环保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办,各相关村(社区)。

    (三)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管控

    常态化抓好禁炮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全镇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对镇域内可能存在非法生产、买卖、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进行全面检查,强化对重点部位、场所及其周边的动态巡逻执法力度,强化禁炮宣传发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在镇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办,辖区4个派出所、各村(社区)。

    (四)深化餐饮油烟烧烤治理

    结合纪委点题整治工作,加强餐饮油烟治理专项检查,督促餐饮企业(特别是烧烤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定期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违法行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加强中心市区主次干道、夜市集市、校园周边等区域烧烤摊的管理,及时整治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环保中队,各相关村(社区)。

    (五)禁止露天焚烧垃圾

    加强每周常态巡查,严厉查处在城市建成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等行为,严防露天焚烧垃圾污染。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各相关村(社区)。

    三、工作机制

    (一)落实应急管控

    当生态环境部门发布污染天气预警或省、泉州市环境监测站预测我市次日的AQI>100时,各相关单位应及时调整、落实相应管控响应措施,有效开展污染天气管控。

    (二)强化联防联控

    通过微信群等线上方式,优化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上传下达防控工作信息。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各项污染源监管,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三)加密调度频率

    各单位对于涉及的具体任务要项目清单化、清单任务化、任务责任化,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同时要强化调度督导。

    四、组织保障

    (一)压紧压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工作内容,确保任务可量化、措施可操作、工作可考核、责任可追究。

    (二)加强考核机制

    镇纪委将根据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形成通报专刊,重点通报工作开展不及时、工作成效不明显、交办问题不落实等情况,并视情况下发提醒函、开展约谈、通报批评等。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47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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