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6 08:55
     新塘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晋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现公布2024年新塘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塘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晋江市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方式:

    地址:晋江市福兴路68号

    电话:0595-88128802

    邮编:362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学习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运行,截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街道依托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窗口,统筹运用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以及街道实体公开栏、便民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查阅点,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较去年相比增加36条。主要内容涉及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工程招标、民生民政、城乡环保、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报告、工作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新塘街道收到网络依申请公开4宗,依法依规进行回复,未出现行政复议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信息,所有公文公开的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公开流程,均严格落实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所有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切实提升公开质量。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相关要求。每月按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移交至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线上公开和线下公开同步发力,提高政务服务便利性和透明度。

    1.线上政府门户网站与公众号

    通过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的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新塘芯起航”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便民信息、工作动态。2024年利用“新塘芯起航”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09篇,其中原创阅读量370062次

     

    2.线下政务公开专区与实体栏

    利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人流大、场馆便利的优势,打造政务公开专区方便群众查询了解便民信息,制作政务公开专区标示牌,建立自助查询网点,提供查询电脑方便群众自行查阅。同时在我街道机关大院设置政务公开实体栏,定期计生工作、财政收支、招标工程、危房翻建等工作情况进行公示。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是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开展有序。

    2.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引导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处拓实,向实处发劲。

    3.是对主动公开栏目进行日常监测、内容保障和管理维护,做到公开内容准确,公开程序规范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新塘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工作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公众参与和反馈机制还需完善等等。接下来,我街道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扩充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类目,要求各相关科室定期梳理并报送可公开信息素材,全方位、多角度地丰富公开内容,尽力满足居民对于了解街道工作全方位动态的需求。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提升政务传播能力,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建立沟通机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互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群众满意度,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街道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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