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6-2420-2021-00167
- 备注/文号:晋政新[2021]126号
- 发布机构:新塘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1
晋政新〔2021〕126号
新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新塘街道开展社区集体“三资” 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社区、工作点、有关单位:
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新塘街道开展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日
新塘街道开展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根据泉州市“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专项整治、对村(社区)巡察共性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和《晋江市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 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晋委农办〔2021〕8号)的要求,决定集中开展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工作目标:通过厘清社区集体“三资”产权,纠正社区集体“三资”处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社区集体“三资”监管,探索建立产权归属明确、管理公开透明、效益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一是全面盘点社区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摸清集体“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处置及效益情况,摸排存在问题,逐一分类建立台账。二是全面清理各社区未经民主程序订立、内容违法、显失公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合同”及非法占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现象。三是建立社区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制度化、规范化。
(三)时间安排:统一部署推进开展专项整治,时间安排在2021年9月,在新塘街道辖区所有村(社区<含生产组、自然村集体,下同>)10月前对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登记,并建立台账。11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二、方法步骤
(一)摸底建档。各社区按社区和生产组两个层次,对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登记,逐条查摆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被侵占等情况,并分为保持原状类、承包经营类、非法占用类三类,建立台账(附件2、3、4、5),经社区两委成员、下社区干部、工作点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在9月20日前上报街道村级财务会计代理中心。
(二)合同核查。街道组织对各社区及其生产组摸底建档的“三资”台账进行审核,对“问题合同”、非法占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问题清单列表造册,经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名确认后,报送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见附件3、4、5),由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审核把关后,及时将需整改问题清单再反馈给相关社区。
(三)整改落实。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对“问题合同”及非法占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进行整改,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调查、核查过程中。要把推行社区基层协商同抓好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在调查摸底过程中,对于可以采取沟通协商的方式处理的,各社区要主动与当事人协商,将问题化解在社区一级;对于社区一级未能协商处理的,由街道统一组织,通过下派工作组、开展普法活动等方式,发动政策攻势,开展集中整改。对街道无法解决的,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和落实对社区巡视巡察整改责任,依法依规处置。整改后,各工作点要组织所在社区及时召开居民代表大会予以确认,并将整改结果在社区居务公开栏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建章立制。社区要健全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完善社区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形成社区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
三、组织领导
(一)细化责任落实。街道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新塘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专项整治涉及工作范围由组织办、纪工委、宣传办、司法所、社区服务中心、村级财务会计代理中心、工作点等科室分工负责;街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强基促稳”工作及分管“三农”工作的党政领导牵头,工作点领导和下社区干部、社区主干具体抓落实。
(二)加强上下联动。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定期听取工作点、社区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街道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村级财务会计代理中心负责具体业务指导,有关科室、单位要主动加强相应业务指导工作。各工作点、各社区主动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综合运用好信访、巡察、专项检查和审计结果,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挪用、侵占、侵吞集体“三资”行为。
(三)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引导,深入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向群众讲清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防止恶意炒作。稳妥做好社区干部、承包者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以积极健康的态度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四)严肃纪律。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有虚报瞒报、通风报信、说情干扰的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新塘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调查分类表
3、晋江市农村集体“四个明显”合同调查表
4、晋江市非法占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调查表
5、晋江市××街道××社区××生产组财务管理情况表
附件1
新塘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庄晓芳 党工委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黄若凡 党工委副书记
周金水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刘铮铭 党工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长、沙塘工作点点长
李辉瑶 党工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杏墩工作点点长
曾培镜 人大工委副主任
张绍萍 办事处副主任(科技)、湖格工作点点长
金宏勃 司法所所长
丁劲松 良种场副场长、晋良工作点点长
曾运筹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赵少灵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团工委副书记
陈焕彬 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杨达阳 社区发展办公室主任、财政所所长
林荣乐 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综治中心副主任
李云峰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湖格工作点副点长
吴荣侨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金矾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科副科长
陈木荣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科长、沙塘工作点副点长
蔡燕如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
王冰心 国土资源所所长、杏墩工作点副点长
庄辉龙 教育办主任
陈秀奋 村级财务会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曾培镜,副主任杨达阳(兼)、吴荣侨(兼)。成员:陈秀奋、周燕霓 。
街道下设5个工作组:
上郭点工作组
组 长:曾运筹
成 员:陈杭青、施成祖、值班组人员
湖格点工作组
组 长:张绍萍
副组长:李云峰
成 员:王志山、张金钢、王金矾、值班组人员
杏墩点工作组
组 长:李辉瑶
副组长:王冰心
成 员:柯延辉、陈小平、施养沛、值班组人员
沙塘点工作组
组长:刘铮铭
副组长:陈木荣
成 员:翁瑞峰、吴思源、值班组人员
晋良工作组
组 长:丁劲松
副组长:许施恩
成 员:邱阿四、
附件2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调查分类表
街道 社区 生产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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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地点 |
面积 |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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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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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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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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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两委成员: 驻社区干部: 驻社区领导:
备注:本表社区、生产组分别建档,并报街道汇总。
附件3
晋江市农村集体“四个明显”合同调查表
街道 社区 生产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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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名(小组)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 |
是否经村民代表会通过 |
承包(租)期限(XX年月日-XX年月日) |
费用缴交情况 |
合同存在问题 |
处理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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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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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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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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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分管领导: 街道主要领导:
备注:1.合同名称应填写具体实物或地玦位置名称;
2.合同内容应包含合同约定的具体事物、数量、价格、承包金缴交方式等;
3.存在“四个明显”的备同必填: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失公平、明显存在暗箱搡作、明显未经民主程序通过的经济合同等;
4.本表村(社区)、自然村(生产组)分别建挡,并报乡镇汇总,按分批次的第2个月底上报市“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含电子表格、合同复印件)。
附件4
街道 社区 生产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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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社区(小组) |
侵占人 |
侵占人身份 |
问题描述 |
侵占行为为起始 时间 |
面积 (数量) |
涉及金额(元) |
清理处置 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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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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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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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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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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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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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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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分管领导: 街道主要领导:
备注:本表村(社区)、自然村(生产组)分别建挡,并报乡镇汇总,按分批次的第2个月底前上报市“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含电子表格)。
附件5
晋江市 街道 社区 生产组财务管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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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或 组别 |
生产组(自然村)现存资金余额(元) |
;主要收入来源(元) |
开支情况 |
是否 建立 账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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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 |
现金 |
合计 |
土地 补偿收入 |
房屋 出租收入 |
山林 承包收入 |
利息收入 |
投资收益 |
其他收入 |
主要支出用途 |
支出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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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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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社区两委成员: 驻社区干部: 驻社区领导:
备注:本表社区、生产组分别建挡,并报街道汇总,按分批次的第2个月底前上报市“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含电子表格)。
抄送: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小组成员。
新塘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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