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5-1021-2026-00050
    • 备注/文号:晋政灵〔2026〕24号
    • 发布机构:灵源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2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灵源街道2026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6-07-01 09:25
      晋政灵〔202624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

    印发灵源街道2026小学

    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社区,各中小学,有关单位:

    现将《灵源街道2026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6612        

     

    灵源街道2026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晋江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64)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灵源街道2026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20831日前出生,含831日)的适龄儿童;确保全街道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二、招生方式和时间安排

    今年小学继续实行闽政通“泉服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任何学校均不得提前招生。若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到线上报名的,由教育中心引导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报名证件办理时间

    小学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202631日前(不含3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的学生父(母)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63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对社保和居住证等条件的要求。

    、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应招尽招。组织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区域划片、有效证件、分类招生原则按时就近免试入学;起始年段实行零起点招生、零起点教学。

    1.“有效证件”:“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或发证机关盖章认定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入学。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两证”和《户口簿》在父(母)务工、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积极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优先入学政策。

    “两一致”: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用水或用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两证”: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从业凭证等(下同))。

    2.“分类招生”:公办学校根据容量按“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和教育优待照顾对象→②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子女)→③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原住居民子女→②60m2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m2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两证’并在我市购买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②持‘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二)统筹调度保障学位统筹街道教育资源,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

    1.电脑派位(抽签):因学位等教育资源限制原因,服务区入学对象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的,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入学对象采用电脑派位(抽签)或按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

    2.区域调剂:适龄儿童就读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务工地服务区学校有困难的,由教育中心统筹协调解决。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入学。

    1)社区原住居民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等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其中原住居民的外孙(外孙女)及其父母同落户该社区,且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入学。

    2)购房落户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多子女家庭除外;祖辈在学校服务区购房并落户,入学对象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对象(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学)。

    3)“两一致”中的“征迁户”子女入学。因政府征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房产暂时分离的入学对象,过渡安置期内,凭《征迁协议》《租房合同》《户口簿》申请入学,其中:①原镇(街道)属小学服务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服务区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②原市直小学服务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市直小学、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③正式安置后,凭《征迁协议》《房产证》《户口簿》,可在征迁前或安置后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

    4区域内经认定符合“两一致”条件的对象参照“两一致”入学。

    2.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指驻晋部队现役军人、积分优待对象、晋江市烈士、见义勇为等对象子女及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执行2026年晋江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64)相关要求。

    3.两一致对象入学

    公办小学在完成服务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在学校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内,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或根据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招收以下非两一致对象。

    1)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即上文“有房无户”对象),凭《房产证》《户口簿》申请入学。

    2)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服务区户籍,没有房产的(即上文“有户无房”对象),凭《户口簿》申请入学。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各小学在完成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非“两一致”对象的基础上,招收在辖区内务工、居住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小学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优先入学政策。

    2)来晋务工人员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从业凭证等),子女可在务工(或经商)地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若已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凭社保缴费凭证子女可优先入学。本市外镇(街)户籍人员在灵源(五里园区)务工(或经商),其子女入学可参照执行。

    3)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实行先到优先办法招生;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依据分类招生顺序,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抽签)确定招生对象。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父(母)不在晋江务工的、未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能在晋江入学。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不在晋江务工或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可引导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务工和居住地就学。

    )特殊儿童入学

    严格执行《2026年晋江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相关要求

    、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小学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制止个别企业、村居(社区)、校董会、老人会违规干扰学校招生行为。

    (二)严格控制班额规模。小学要根据福建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有关要求,起始年级严格按照省定班额标准招生。

    (三)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各小学要在招生期间,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明确答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要有理有据耐心解释。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有条件接插班生的学校,应在统一时间登记并通过公平办法确定接收对象。入学后,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四)加大招生监督力度。各小学认真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信息、招生流程、招生过程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或搭车收费等违反招生政策的人员和学校,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与学校领导责任。

    、其他

    (一)本《意见》由街道招生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灵源街道2026年秋季小学招生计划表

     

     

     

    附件

    灵源街道2026年小学招生计划表

    类别

    学校

    招生

    班数

    招生片区或对象界定

     

    公办

    小学

    科创实小灵源校区

    一年级4个班

    ①林口、张前、小浯塘社区“两一致”对象;②科创新区安置房EFG地块业主子女;③区域内经认定符合“两一致”条件的对象及教育优待照顾对象;④剩余学位招收周边社区原住居民子女。

     

    灵水中心小学

    一年级5个班

    ①灵水社区、曾林社区户籍生;②灵水长盛小区、灵水安置房(灵秀家园)、曾林安置房(紫林华苑)、大布林和诚花园城“两一致”对象;④灵源街道区域内经认定符合“两一致”条件的对象及教育优待照顾对象;⑤周边社区原住民子女;⑥服务区及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华林小学

    一年级2个班

    林口社区户籍生;林口社区百宏香榭丽璟、华林新豪园小区两一致对象子女;林口、张前、大山后、大布林、小布林社区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群峰小学

    一年级1个班

    小浯塘社区户籍生;小浯塘社区福锦花园城小区两一致对象子女;小浯塘、英塘、林格社区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张前小学

    不再招收一年级新生。

     

     

     

     

     

     

     

     

     

     

     

     

     

     

     

     

     

     

     

     

     

     

     

     

     

     

     

     

     

     

     

      抄送:市教育局

      晋江市灵源街道党政办                     20266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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