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5-1021-2025-00067
    • 备注/文号:晋政灵〔2025〕38号
    • 发布机构:灵源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3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灵源街道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5-06-26 11:23
       

    社区各中小学,有关单位

           现将《灵源街道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5613        

     

    (此件主动公开)

    灵源街道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晋江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56号)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灵源街道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9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全街道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二、招生方式和时间安排

    今年小学全面实行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任何学校均不得提前招生。若未能在规定时限到线上报名的,由教育中心引导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工作安排

    市直小学时间

    基层小学时间

    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

    6月初

    可预报名。正式报名后,报名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入。

    724

    728

    正式报名。自行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前往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指导线上报名。

    756

    7910

    学校初审。初审不通过的对象,学校通过系统短信通知报名对象,并逐一电话确认,准确告知其原因。

    79日前

    713日前

    市级、街道复审。市教育局对市直小学报名复审;灵源街道教育中心组织对辖区基层小学报名复审、调剂工作。

    71113

    71517

    公布录取结果。招生系统短信通知。学校公示录取结果。

    715日左右

    719日左右

    未达招生计划的学校补录。

    728日前

    各学校公示并报送招生情况。

    730左右

    三、报名证件办理时间

    小学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202531日前(不含3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的学生父(母)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53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应招尽招。组织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区域划片、有效证件、分类招生原则按时就近免试入学;起始年段实行零起点招生、零起点教学。

    1.有效证件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或发证机关盖章认定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申请入学。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申请子女入学。政策照顾对象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申请入学。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两证和《户口簿》在父(母)务工、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凭社保缴费凭证可优先入学政策。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用水或用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从业凭证等,下同)。

    2.分类招生:公办学校根据容量按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②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子女)→③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原住居民子女→②60m2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m2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两证并在我市购买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②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学校根据分类招生原则,结合自身容量制定并公布招生方案,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

    (二)统筹调度保障学位统筹街道教育资源,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

    1.“电脑派位(抽签):因学位等教育资源限制原因,服务区入学对象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的,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入学对象采用电脑派位(抽签)或按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

    2.区域调剂:适龄儿童就读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务工地服务区学校有困难的,由教育中心统筹协调解决。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学。

    1)社区原住居民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等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其中,部分原住居民享受照顾政策的社区,原住居民的外孙(外孙女)及其父母同落户该社区,且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入学。

    2)购房落户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多子女家庭除外;祖辈在学校服务区购房并落户,入学对象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对象(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学)。

    3两一致中的征迁户子女入学。因政府征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房产暂时分离的入学对象,过渡安置期内,凭《征迁协议》《租房合同》《户口簿》申请入学,其中:原镇(街道)属小学服务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服务区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原市直小学服务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市直小学、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正式安置后,凭《征迁协议》《房产证》《户口簿》,可在征迁前或安置后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

    2.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1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住宅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片区的市直小学镇属小学申请入学。孙辈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户的,在学校容量充足时可参照申请入学。

    2)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含驻晋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学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3.政策照顾对象(指驻晋部队现役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劳模对象子女及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执行2025年晋江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56号)相关要求。

    4.两一致对象入学

    公办小学在完成服务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在学校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内,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或根据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招收以下非两一致对象。

    1)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即上文有房无户对象),凭《房产证》《户口簿》申请入学。

    2)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服务区户籍,没有房产的(即上文有户无房对象),凭《户口簿》申请入学。

    5.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各小学在完成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非两一致招生任务的基础上,招收在辖区内务工、居住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灵水中心小学继续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其他小学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优先入学政策。

    2)来晋务工人员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从业凭证等),子女可在务工(或经商)地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若已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凭社保缴费凭证子女可优先入学。本市外镇(街)户籍人员在灵源(五里园区)务工(或经商),其子女入学可参照执行。

    3)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实行先到优先办法招生;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依据分类招生顺序,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抽签)确定招生对象。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父(母)不在晋江务工的、未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能在晋江入学。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不在晋江务工或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可引导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务工和居住地就学。

    )特殊儿童入学

    严格执行《2025年晋江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求。

    六、部分服务区划分说明

    (一)部分公办小学和个别楼盘服务区划分

    1.科创新区安置房EFG地块业主子女、科创新区商品房小区业主子女、林口社区原住民子女就读晋江市科创实验小学灵源校区。灵源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晋江市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可以申请入读科创实验小学灵源校区。

    2.林口社区户籍生、林口安置房(华林新豪园)两一致对象可选择就读华林小学;林口社区购房户子女(百宏香榭丽璟)、林口社区及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华林小学。

    3.晋江市科创实验小学灵源校区根据市街道招生文件和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办法。

    4.晋江市科创实验小学灵源校区在完成区域内招生,在核定班生数,剩余名额派位招收灵源街道张前、小浯塘社区原住居民、林口社区百宏香榭丽璟小区两一致对象子女。

    、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小学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制止个别企业、村居(社区)、校董会、老人会违规干扰学校招生行为。 

    (二)严格控制班额规模。小学要根据福建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及我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有关要求,起始年级严格按照省定班额标准招生。

    (三)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各小学要在招生期间,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明确答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要有理有据耐心解释。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有条件接插班生的学校,应统一时间登记并通过公平办法确定接收对象。入学后,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四)加大招生监督力度。各小学认真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信息、招生流程、招生过程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或搭车收费等违反招生政策的人员和学校,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与学校领导责任。

    、其他

    (一)本《意见》由街道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灵源街道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计划表

     

     

     

     

     

     

     

     

     

     

     

     

     

     

     

    附件

    灵源街道2025年小学招生计划表

    类别

    学校

    招生

    班数

    招生片区或对象界定

     

    公办

    小学

    科创实小灵源校区

    一年级3个班

    林口社区原住居民子女;科创新区安置房EFG地块业主子女;灵源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灵源街道张前、小浯塘社区原住居民子女;派位招收林口社区百宏香榭丽璟小区两一致对象子女(一年级新生)

     

    灵水中心小学

    一年级5个班

    灵水社区、曾林社区户籍生;灵源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灵水长盛小区、灵水安置房灵秀家园、曾林安置房紫林华苑)、大布林和诚花园城两一致对象灵源街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际务工满一年及以上员工的子女服务区及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华林小学

    一年级3个班

    林口社区户籍生;林口社区百宏香榭丽璟、华林新豪园小区两一致对象子女;林口、张前、大山后、大布林、小布林社区及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群峰小学

    一年级2个班

    小浯塘社区户籍生;小浯塘社区福锦花园城小区两一致对象子女;小浯塘、英塘、林格社区及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张前小学

    不再招收一年级新生。

     

    灵源街道辖区内公办小学5所(除晋江市科创实验小学灵源校区外,其他4所为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定点学校),计划招收一年级13个教学班。

     

     

     

     

      抄送:市教育局

      晋江市灵源街道党政办                     20256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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