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灵〔2021〕53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
印发《灵源街道废品收购站安全专
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工作点、有关单位:
现将《灵源街道废品收购站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7日
灵源街道废品收购站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摸清全街道废品收购行业企业底数,排查整治废品收购站存在的无证经营、违章搭盖、消防安全等安全隐患问题,促进废品收购行业规范经营,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街道范围内废品收购站(点)。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街道的废品收购站(点)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废品收购行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证照齐全的废品收购站规范经营,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废品收购站,解决废品收购站乱搭建、乱堆放等问题,消除消防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一)是否证照齐全,制度健全、规范上墙。
(二)是否存在“三合一”。
(三)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防器材等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
(五)是否存在占道或占地堆放、收购、分拣、整理废旧物资,是否存在违章搭建等现象。
(六)是否按类别划定区域,分类存放,各区域应有比较醒目的标志牌。
(七)所收物资是否有危险物品、是否及时清运,回收站及周边环境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八)是否建立安全防火制度、收购登记制度等制度。
(九)特种作业(电焊、热切割等)是否持证上岗。
(十)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私自收购法律法规禁止的物品。
(十一)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四、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陈高攀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杨志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柯志力任副组长,发展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国土所、执法中队、环保二中队、安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发展服务中心,统一收集、反馈排查整治工作材料、信息。
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对废品收购站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及摸排信息汇总。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辖区内无照从事废品收购站行为。
执法中队:负责查处对违规占道经营、违法搭建等行为的查处工作,依法对回收站点周边环境卫生加强监督管理。
派出所:负责废品回收站(点)及周边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废品回收过程中收赃、销赃、窝赃等违法行为。
国土所:负责对违法占用土地从事废品回收的站(点)进行清理整顿并重点打击。
环保二中队:负责对废品收购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安办:指导各社区开展废品收购站消防整治工作。
工作点: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负责掌握本辖区废品回收站(点)动态,认真开展废品回收站(点)的调查摸底工作,对不符合经营要求的废品收购站(点)坚决清理整顿直至取缔。
五、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排查摸底(3月30日前)
各工作点负责对辖区内的废品收购站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并报送发展服务中心。发展服务中心将问题整改清单抄送市场监管所、安办、执法中队、派出所、环保二中队、国土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集中整治(4月26日前)
各社区、工作点、有关单位针对前期排查的问题清单,逐一督促废品收购站(点)落实整改。对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废品回收站要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对其负责人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严格进行复查验收,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不达标的废品回收站坚决取缔。对无证经营的站点,一律予以取缔。各工作点、有关单位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发展服务中心。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30日前)
各工作点、有关单位对废品回收站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问题突出、整改成效不明显的站点要加大督查力度及频次,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
附件:灵源街道废品收购站摸底调查及整治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