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8 15:16
                                           青阳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起草,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查看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晋江市青阳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

    地址:晋江市南山路1号

    电话:0595-85601021

    邮编:362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日常工作稳步推进。2025年,青阳街道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将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作为公开核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托“中国晋江”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占比19%;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2条,占比9%;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条,占比3%;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80条,占比5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7条,占比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条,占比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占比4%。


     

    2.深化政策解读。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政策文件,依托政府网站平台深入解读《关于青阳街道2025年初中招生政策解读》《关于青阳街道2025年小学招生政策解读》《关于青阳街道2025年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3份文件

    3.强化重点领域公开。持续加大在财政资金使用、公共服务、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公开力度。按时公开街道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全面公开民生实事项目进展、困难群众救助名单及标准、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办结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行政复议案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起草—审核—发布”工作机制每月发布公开信息前按月填报《晋江市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依次经部门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终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与时效性。全年未发生信息失实、泄露等事件。

    2.完善信息梳理归档。严格执行定期归档制度,对街道制发的各类文件、公开表格等信息材料的纸质版本进行系统整理与分类,形成标准化、条目清晰的公开目录。同步建立电子与纸质双重档案,确保信息有序存储、高效检索。全年累计归档公开信息140条,进一步提升了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与长效管理能力。

    3.加强政策解读管理。 严格推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将解读责任明确落实到文件起草科室,确保解读内容全面准确反映政策原意与核心要求。2025年度共解读3份文件,发布在政府网站上,并同步在线下公开专区提供解读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优化线上平台功能。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及时更新街道政务信息,优化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按需浏览。同时,持续更新线上平台互动,全年发布民意征集及网上调查8条,收到群众反馈19条。

    2.完善实体专栏建设。建设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门窗口。配套线下信息发布屏幕、供应查阅电脑、摆放公开文件资料,方便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3.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传播快、受众广的优势,打造政务公开新媒体阵地。全年通过街道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 1191条,内容涵盖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便民提示等。此外,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规范,做到发布内容三审三校,确保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监管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形成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 的工作格局。

    2.充分发挥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作用,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方向不出问题,同时,畅通监督投诉渠道,设立投诉电话和邮箱,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务公开和政民互动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

    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领域公开事项的清单要素、公开流程、展示模板仍需细化和统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分类、索引和关联性有待加强,影响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和体验感。

    下一步,街道将拓展互动渠道。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活动,及时回应网民关切。探索建立常态化政民互动机制;深化标准建设。对照上级最新标准指引,动态更新并细化本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优化公开目录体系和内容模板。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模块建设,提升信息归集与展示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友好性,方便公众精准查找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晋江市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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