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1-1630-2026-00095
- 备注/文号:晋政青〔2026〕41号
- 发布机构:青阳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23
晋江市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各社区居委会,各办、所、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 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 号)有关规定,我街道对以青阳街道办事处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废止2份。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晋江市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晋江市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晋江市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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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现行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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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青阳街道规范村级项目招投标工作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
晋政青〔2023〕30号 |
废止 |
|
2 |
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阳街道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晋政青〔2023〕29号 |
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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