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1-1110-2026-00022
- 备注/文号:晋政青〔2026〕11号
- 发布机构:青阳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7
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阳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青阳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阳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17日
青阳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做好台风、暴雨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汛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晋江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范围内发生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和防、避、抢、救相结合”的原则,把保障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及时预警和转移人员。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组织分工和统一指挥,统筹全面,企事业单位、各社区分头负责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按照发生灾害时反应迅速、指挥有序、措施有效的要求,建立应急机制,落实防御和应急措施。
(4)镇自为战,自我防范。充分考虑台风、暴雨影响和本街道实际情况,提高“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根据台风、暴雨灾害“镇自为战”的防御要求,按照预案开展防灾工作。
(5)全面动员,协同应对。广泛发动群众,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参加防御行动。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青阳街道地处晋江市中心市区,常住人口约13万人,属南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每年7~9月台风活动频繁,年均3~5次台风袭击,风力可达12~17级,雨量一般,不易引发洪涝灾害。
2.2防范重点
2.2.1 人员安全防御任务
经摸排,我街道居住在易致灾区域建档立卡群众4户12人。其中受地质灾害危及的有0户0人、受高陡边坡危及的0户0人,居住在低洼地带3户11人、危旧房屋1户1人。
2.2.2 重点保护设施、部位
普照溪及其沿线。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负责领导全街道防汛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防汛办),挂靠在社区治理办。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应急抢险组、校园安全组、治安维稳组、物资调配组、财务审计组、检测预报组、城乡管理组、农业救灾组、医疗卫生组、企业救灾组、供电保障组、宗教场所工作组、督查组以及各社区工作组。各社区成立防汛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等工作。
3.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能分工
3.2.1 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 挥 长:蔡少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施德才(党工委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玲玲(办事处副主任〈科技〉)
副 指 挥 长: 林祥星(党工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部长)
林振贤(党工委秘书、统战委员)
林荣武(派出所所长)
庄景炜(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 员: 施荣鑫(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建新(财政所所长)
庄 严(武装部副部长、宣传干事)
颜 彦(社区治理办副主任、团工委书记)
王金荣(社会事务办主任)
郑梅香(乡村振兴服务科科长)
柯明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旭明(国土资源所所长 )
黄 珑(社区发展办主任)
林春节(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谢思源(纪工委副书记)
黄珍藏(教育中心主任)
许伟民(城关供电所所长)
王力文(社区治理办职员)
吕晓琪(党政办职员、统战干事)
林世超(社区治理办见习人员)
刘思敏(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专技人员)
街道防指统一领导和组织辖区台风、暴雨灾害防御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
(1)统一指挥全街道防汛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调整、终止街道防台风(暴雨)应急响应;
(2)在街道办事处和上级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街道防指成员单位和社区防台风(暴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汛防台、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汛防台、救灾应急措施;
(4)动员全街道群众参与防台风(暴雨)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生产。
3.2.2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街道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汛防台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及时传达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汛防台措施落实。
(3)负责街道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
(4)负责街道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2.3 街道防汛抗旱工作组及职责
3.2.3.1 综合组
主 任:施荣鑫
成 员:颜 彦、庄 严、吕晓琪、王力文 、林世超
下设文件流转、宣传报道、灾情统计、后勤保障、视频维护5个工作小组。
(1)文件流转小组 (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
组 长:施荣鑫
成 员:吕晓琪、许瑞森
工作职责:
①负责做好防抗台风期间文件的上传下达;
②负责防抗台风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2)宣传报道小组(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
组 长:庄 严
成 员:张志毅
工作职责:①配合上级宣传部门向社会发布汛情、灾情;
②组织发布防台风(暴雨)工作有关新闻报道。
(3)灾情统计小组(责任单位:社区治理办)
组 长:颜 彦
成 员:王力文、林世超、庄剑锋
工作职责: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台风暴雨造成的各项灾害信息。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责任领导为灾情统计、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和各工作点点长负责各项灾情和人员转移等统计报表的核实、报送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
组 长:施荣鑫
成 员:吕晓琪、叶如枫
工作职责:负责台风期间的车辆安排、饮用水和食物供给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5)视频维护小组(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
组 长:施荣鑫
成 员:许瑞森、庄剑锋
工作职责:负责有线线路维护、视频调试,保障街道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广电线路的通信畅通。
3.2.3.2 应急抢险组
组 长:林祥星
副组长:庄景炜
成 员:青阳综合执法队、武装部及民兵营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3.2.3.3 校园安全组(责任科室:教育中心)
组 长:黄珍藏
成 员:王名锃、陈艺艺、刘思敏
工作职责:
①负责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风情等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
②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及时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防范工作;
③负责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台风(暴雨)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汛防台风知识宣传。
3.2.3.4 治安维稳组(责任单位:派出所)
组 长:林荣武
成 员:派出所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
①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汛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②依法打击盗、抢防汛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③协助街道办事处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3.2.3.5 物资调配组(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
组 长:王金荣
成 员:丁吉琼
工作职责:
①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②负责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街道防汛办;
③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
3.2.3.6 财务审计组(责任单位:财政所)
组 长:陈建新
成 员:杨锦婷
工作职责:
①负责组织实施街道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②会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3.2.3.7 监测预报组(责任单位:国土资源所)
组 长:王旭明
成 员:曾华妙
工作职责:
①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
②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③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
④组织、协调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和协助抢险救灾工作。
3.2.3.8 城乡管理组(责任单位:社区发展办)
组 长:黄 珑
成 员:朱培军、周良品
工作职责:
①负责协助指导各社区防涝规划制订工作;
②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低洼地排水、排涝等安全工作。
3.2.3.9 农业救灾组(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科)
组 长:郑梅香
成 员:李泽坤、庄凯雄
工作职责:
①负责指导农业防抗台风、暴雨工作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
②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
③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④负责组织、指导辖区水利工程防汛防台风工作,提出水利工程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措施;
⑤督促各社区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3.2.3.10 医疗卫生组(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组 长:柯明珠
成 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
①负责组建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队伍;
②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病疫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3.2.3.11 企业救灾组(责任单位:社区治理办)
组 长:颜 彦
成 员:王力文、林世超、庄剑锋、张铭彬、张玉萍、林淑珍
工作职责:
①负责监督、指导持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
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3.2.3.12 供电保障组(责任单位:城关供电所)
组 长:许伟民
成 员:城关供电所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
①负责做好防汛防台风用电保障工作,保障街道机关、防汛、抢险救灾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
②及时调度应急电源,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
③及时联系供电专业技术人员抢修受损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
3.2.3.13 宗教场所工作组(责任单位:党建办统战岗)
组 长:吕晓琪
工作职责:
①负责台风、暴雨期间寺庙的现场检查;
②组织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转移灾害点人员。
3.2.3.14 效能督查组(责任单位:纪工委)
组 长:谢思源
成 员:李晓云
工作职责:
①负责监督、指导防台风、暴雨责任制的落实;
②负责对执行防台风、暴雨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情况进行督查。
3.2.3.15 执纪监督组(责任单位:纪工委)
组 长:谢思源
成 员:李晓云
工作职责:对因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2.4 各社区工作职责
各社区设立并及时调整更新本行政区域防汛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防汛防台风各项具体工作。街道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应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安排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并按照上级行动部署和相关预案工作要求,组织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及时组织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及时统计上报灾情、险情和防汛防台风工作信息。
4 监测预报预警、预防
4.1 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
4.1.1街道防汛办实时掌握雨情、水情、风情、工情信息,并将信息报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4.1.2街道社区发展办等相关部门应定期检查危房、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地下空间、下穿通道等防洪排涝设施的运行情况,设立警示标识,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送街道防指。
4.1.3在紧急情况下,街道防汛办、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应充分应用“村村响”广播、电话、微信、短信、铜锣等防汛预警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2 预警
4.2.1预警等级
按暴雨、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防汛预警等级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预警级别,将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
4.2.2 信息监测
暴雨、洪水、台风的监测和预报由市气象、水利、农业农村部门提供;街道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社区发展办负责水利工程的监测巡查;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监测与预报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街道防指报告。
4.2.3 信息发布
(1)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全面通报汛情、灾情和防灾抗灾动态。各新闻媒体和设施业主单位等要全力给予支持和配合。
(2)针对可能出现交通管制、学校停课、景区关闭及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减班或停运等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前做出判断预测,并报街道防指;已出现下穿通道或隧道关闭、局部断电等情况的及时报街道防指,并及时提醒广大群众合理安排出行。
(3)应急响应期间,一旦出现突发险情、灾情,相关单位立即用简便快捷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将灾情上报街道防指。
4.3 预案准备
街道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各类专项预案。各社区编制、修订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4.4 预防行动
4.4.1 落实工作责任。汛前,各社区和街道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行政首长责任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工作要求,结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全面落实防汛防台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
4.4.2 配足物资队伍。街道防汛办、各社区和街道防指成员单位按要求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定期检查更新所属防汛物资,确保物资设备备足备齐、完好有效,并联系好协议应急供货厂商。
4.4.3 开展培训演练。街道防汛办、各社区和街道防指成员单位广泛开展防汛防台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各类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如由街道防汛办组织开展冲锋舟培训演练,有危险区域建档立卡群众社区组织建档立卡群众自主转移避险演练等,以上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每年至少一次。
4.4.4 加强巡查维护。各社区和街道国土资源所、社区发展办、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科、综合执法队等部门建立重点巡查工作制度,按行业负责、属地管辖的原则,明确年度巡查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巡查责任、巡查要求、巡查频率、巡查报告及隐患问题整改反馈办法,定期、不定期巡查防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并及时整治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4.4.5 全面检查整改。汛前,街道防指负责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指导各社区和相关职能单位落实监控、巡查、清除等有针对性应对措施。维养防汛通讯预警设施、水雨情监测设施,修复排涝工程等。
5 应急响应
5.1 总体要求
5.1.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街道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5.1.2 按暴雨、洪水和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从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经街道防指研判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5.1.3 进入汛期,街道防指结合日常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相应值班人员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5.2.响应条件及行动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及以上信号、上级要求带班领导在岗在位以及遇有其它紧急情况时,街道防汛办、当日值班组加强值班值守,带班领导、各值班成员要在岗在位,督导各级各部门做好预警、防御工作。
5.2.1 Ⅳ级响应
5.2.1.1 响应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启动相应类别应急响应,下同。
(1)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雨Ⅲ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街道造成灾害。
(2)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Ⅳ级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我街道。
(3)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街道。
5.2.1.2 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办、当日值班组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汛情、风情态势和险情、灾情,及时传达上级和本级防指会商意见、工作部署,督促各成员单位及受影响社区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2)街道防汛办启动防汛应急工作机制,做好救援救灾协调准备。
(3)街道社区治理办加强山洪灾害的监测和预报预警,组织开展巡查,密切监视雨情和水情,掌握运行情况。
(4)街道社区发展办、综合执法队加强工程巡查、排查和设备检修,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5)街道国土资源所督促、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以及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
(6)街道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和各社区及时部署落实防御台风、暴雨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台风、暴雨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做好防御工作,及时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5.2.2 Ⅲ级响应
5.2.2.1 响应条件
(1)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雨Ⅱ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街道造成较大灾害。
(2)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Ⅲ级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街道。
5.2.2.2 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副总指挥坐街道指挥,召集有关成员单位会商汛情,分析台风、暴雨发展趋势和防御重点,研究防范措施;根据风情、汛情态势,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和受影响的社区防汛防台指挥组参加的防台风、暴雨工作会议,部署防御工作。
(2)街道社区治理办加强与国土资源所、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科等部门和各社区的联系,实时汇总收集风情、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和全街道防汛工作动态,提出防御工作建议意见,督促各成员单位和受影响社区落实街道防指各项指令、要求。组织协调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预置和抢险行动,组织调拨抢险物资器材,指导受影响社区视情开放应急避护场所,指导社区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
(3)街道国土资源所、社区发展办等相关成员单位视情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社区发展办组织做好在建工程的巡查排查,指导应急抢险工作,及时发布灾害预警。
(5)街道社区发展办及时做好排水防涝抢险工作,加强易涝点巡查值守与清障疏浚,排涝物资、设备和抢险人员要提前预置到位。负责督导物业小区、地下空间、地下车库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街道国土资源所进一步督促、指导做好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7)街道社会事务办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防御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包括灾害预警信息、公众防御指南、政府部门抢险救灾动态及上级防指指令等。
(8)街道武装部、陈村消防救援站等救援队伍,根据街道防指要求,提前向可能受影响社区预置队伍和装备,视情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9)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组织做好抢险队伍与运送抢险物资器材准备。
(10)街道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和各社区按照街道防指的指挥部署和部门分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组织做好抢险队伍与运送抢险物资器材准备。
5.2.3 Ⅱ级响应
5.2.3.1 响应条件
(1)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雨I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街道造成较严重灾害。
(2)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Ⅱ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影响或登陆我街道。
5.2.3.2 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指挥长坐街道指挥,召集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会商风情、汛情、险情、灾情,分析台风、暴雨发展趋势和防御重点,部署防御工作,相机实行“三停一休”(停产、停业、停课和休市)。派出工作组深入防灾一线指导防御;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和社区联动配合,共同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向上级防指和上级相关部门请求人力、物资等方面的支援。
(2)街道防汛办进一步核查上级和本级防指各项指令、要求的落实情况,收集更新各地灾情、险情、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根据汛情变化及时提出防御工作建议,协助市防指领导开展指挥调度工作,适时向社会发布风情、汛情、灾情。加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协调力度,支援受灾社区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指导督促受影响社区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3)街道武装部、国土资源所、社区发展办、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科和综合执法队等相关成员单位进驻指挥部协助指挥调度工作。
(4)街道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科加强防洪调度,指导督促有关社区加强防洪安全巡查;及时做好低洼地段的排水防涝抢险工作,加强易涝点巡查值守与清障疏浚,排涝物资、设备和抢险人员要提前预置到位。
(5)街道国土资源所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以及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6)街道社区发展办负责督导物业小区、地下空间、地下车库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街道社区发展办负责指导、督促做好辖区内高空构筑物等防汛防台隐患排查、应急加固抢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及时组织做好违规户外广告牌的拆除工作。
(8)街道社会事务办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防御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包括灾害预警信息、公众防御指南、政府部门抢险救灾动态及市防指指令等,加密播报频率,正确引导防汛抢险救灾舆论。
(9)派出所、交警一中队、交警三中队对街道区易出现内涝的路段和过街地下通道适时实施交通管制。
(10)电信、移动、联通三大移动运营商向影响区域的移动电话用户发送预报预警信息及防灾公益短信。
(11)电力、通讯部门对设置在低洼地带的配变电设备、通信交换设备做好内涝受淹防范。
(12)街道武装部、陈村消防救援站等救援队伍根据街道防指指令全力投入抢险救灾,支援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抢险、群众疏散转移工作。
(13)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派出防汛督查工作组,指导开展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社区防汛防台指挥小组,在街道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5.2.4 Ⅰ级响应
5.2.4.1 响应条件
(1)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雨I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街道造成严重灾害。
(2)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I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影响或登陆我街道。
5.2.4.2 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提请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街道紧急会议,全面动员部署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街道防指总指挥坐街道指挥,指挥、协调全街道防抗台风、暴雨抢险救灾工作;街道各党政领导赶赴各社区一线督导防御工作。必要时,街道防指视情发布紧急动员令,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防灾抗灾工作。
(2)街道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科全面核查上级和本级防指各项指令、要求的落实情况,收集更新各地灾情、险情、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对重大防御决策部署提出建议意见,协助防指领导开展指挥调度工作。加大协调力度,调度一切可调动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全力支援受灾社区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3)街道武装部、社区发展办、国土资源所、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科和综合执法队等有关单位进驻指挥部参与联合值守,协助指挥调度;其他部门和单位,由街道防指根据应急需要,通知其派员进驻指挥部、协助开展工作。
(4)街道党政办继续加强上级通知的上传下达,做好暴雨防风监测、预报工作。
(5)街道国土资源所全面督促、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以及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6)街道社区发展办加派人力、物力,全力做好住建行业的安全防范工作。
(7)街道社区发展办负责指导、督促做好辖区内高空构筑物等防汛防台隐患排查、应急加固抢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及时组织做好违规户外广告牌的拆除工作。
(8)根据台风发展趋势,街道防指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①各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停止开放;
②各市场、商超、娱乐场所、餐饮店停止营业;
③各施工工地停止施工;
④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停课;
⑤对部分地区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
⑥取消户外大型活动。
(10)街道武装部、陈村消防救援站等专业化救援队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视情增派队伍、设备,支援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抢险、群众疏散转移工作。
(11)街道社会事务办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更新、不间断播报防御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包括灾害预警信息、公众防御指南、政府部门抢险救灾动态、上级和本级防指指令等,加强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2)派出所、交警一中队、交警三中队根据受淹路段范围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并做好交通疏导和受淹地区的治安维护工作。
(13)电信、移动、联通三大移动运营商向影响区域的移动电话用户发送预报预警信息及防灾公益短信。
(14)电力部门要确保供电正常,通信部门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15)各工作点按照职责分工派出防汛督查工作组,深入防灾一线督导,指导开展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社区防汛防台指挥组,在街道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5.3应急响应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街道防指视情调整防台风、暴雨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街道防指视情宣布终止防台风、暴雨应急响应。
6 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人员安全转移避险保障
开展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安置或抢险救灾过程中,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避灾场所卫生消毒、防疫物资保障、人员健康检测、登记与管控,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切实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防灾避险转移安置和疫情防控工作,视情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确保转移安置过程中不发生疫情,防汛防台风工作安全有序。
7 灾后处置
7.1 街道防指发出通知,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组建工作组分赴灾区,立即投入抢救伤病员,撤离灾民及财产,引导灾民自救,帮助灾区恢复生产,安排好灾民生活,保证群众吃、穿、住。
7.2 街道防汛办及时统计和收集汇总受灾地区受灾情况,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评估全街道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并向市防指和街道党工委、街道政府报告。
7.3 灾险情发生后,社区在3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上报街道防指。灾险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时滚动上报;因灾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除通信、交通中断等极端情形,街道防指在接报后30分钟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防指。
7.4 街道办事处政府负责协调物资、商业、供销、交通等部门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和运输;协调卫生、防疫部门开展灾区医疗防疫工作;协调农业部门开展灾后农业技术指导,以及水毁工程的修复,供电、供水、通讯、交通等工作的正常运作。
7.5 紧急防汛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妥善处理。
7.6 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对取土后的土地应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应组织补种。
8 应急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各通信运营单位必须依法履行保障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8.1.2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村村响”广播、电话、短信、微信群、铜锣等防汛预警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8.1.3街道防汛办安排专人负责防汛应急视频会商等系统,确保通信畅通和正常运行。
8.2支援与装备保障
8.2.1队伍保障
街道、社区等防汛抢险队负责承担街道防指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8.2.2供电保障
城关供电所负责防抗台风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2.3交通运输保障
交警一中队、交警三中队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8.2.4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8.2.5 物资保障
街道防指及相关部门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
8.2.6资金保障
街道财政所应将防汛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及时拨付救灾经费。防汛经费主要用于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及抢险救灾物资购置、维修等。
9 宣传、培训和演习
9.1宣传教育
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9.2培训
9.2.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道防指负责辖区内相关人员的培训。
9.2.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9.3演习
9.3.1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9.3.2 街道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演习。
9.3.3街道防指每2-3年举行一次多部门联合的专业抢险演习。
10 附则
10.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10.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防汛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10.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青阳街道2026年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责任人通讯联系表
2.青阳街道干部包社区任职及网格安排表
3.各社区防汛责任人、抢险队通信联络电话号码
4.青阳街道抢险救灾物资情况表
5.危险区域转移对象建档立卡人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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