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1-2420-2025-00062
- 备注/文号:晋政青〔2025〕28号
- 发布机构:青阳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2
青阳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阳街道“五类重点
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科室:
现将《青阳街道“五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阳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2日
青阳街道“五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
专项行动方案
为持续深化“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着力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源头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五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街不漏店、店不漏人”的原则,全面开展“五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全覆盖推进网格排查,深入细致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面收集掌握全市各类重点人员信息情况,加强信息流转处置,落实精准管控,最大限度预防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努力实现“六个坚决防止”目标,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恐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集体进京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
二、重点对象
1.“三无”:无固定职业、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人员;
2.“三失一偏”: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人员;
3.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5.刑满释放及社区矫正人员。
三、重点区域
各社区要以网格为单位,以“一标三实”信息采集为抓手,围绕古厝、旧居、老宅、菜地、工房、出租房、危房等弱监管地带以及酒吧、网吧、KTV、桌球室、烧烤店等人员聚集场所,分区、分批、分类“拉网式”核查各类重点人员,纳入日常监管视线。
四、重点任务
相关科室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矛盾风险”原则,各社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决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主体责任,全力推进重点人员排查管控:
1.“三无”人员:民政办要对接市民政局根据“三无”人员排查管控工作要求,组织对街道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残疾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乞讨流浪等人员及其所在家庭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人员档案,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动态管理;派出所、综合执法等部门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要加强流动人员信息核查,主动排查上报疑似“三无”人员;社区要发动干部、片警、网格员、巡逻队和平安志愿者等力量对主要公路卡点、大街小巷、楼群院落进行全面巡查,对乞讨流浪人员进行全面登记,建立人员清单,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落实临时救助等措施。
2.“三失一偏”人员:派出所要对接市公安局根据“三失一偏”人员排查管控工作要求,牵头有关部门集中深入开展排查,尤其要高度关注其中的婚姻家庭不幸、有重大疾病、有暴力倾向、有弃世厌世情绪、扬言报复社会等敏感人群,指导社区采集录入信息,通过对已有人员库进行人像、住宿、购票等轨迹布控,进一步建模分析,形成精准预警指令下发,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3.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社区治理办要牵头协调推进预防和整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组织相关科室、社区。
开展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排查;派出所要组织各驻社区片警对已列管对象开展社会调查,依托智慧网格平台“未成年人关爱”模块做好录入流转;各相关科室和社区要严格按照《2025年青阳街道预防和整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好关爱帮扶、打击整治、法治教育等工作举措,重点统筹力量对泉州第十八中学转出学生和重点未成年人开展精准跟踪帮扶教育。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卫生服务中心要牵头组织各社区以网格为单元,常态化摸排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严重心理缺陷和心理障碍等人员的底数,尤其要注意摸排发现企业、群租房、出租房、工地等场所中的流动人口和独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在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广场、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周边流浪、乞讨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和各社区要结合自身职责,组织开展对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评估以及对病情稳定和基本稳定(危险性评估0-2级)的患者、“四类”重点患者(既往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曾肇事肇祸患者、近期有滋事行为患者、出院未满1年患者)的随访工作。对随访中发现的病情不稳、未接受治疗、未持续用药、拒绝纳入管理或失访、离开辖区拒绝告知去向的患者及时上报。对无法履行监护责任或等级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上报并由卫健部门协调医院收治。对居家治疗的病情稳定、基本稳定患者,监护人、治保主任、精神疾病防治人员、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网格员要落实关爱帮扶团队“五带一”管理救助措施。
5.刑满释放及社区矫正人员:司法所要会同派出所牵头组织对各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全面访查,指导社区按照镇街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开展刑满释放人员、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对列为重点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要实时跟进了解动态信息,定期走访,落实监管措施,特别是对经济有纠纷、情感有矛盾、身体有重病、性格有偏激、精神有异常、生活无来源以及其他再犯罪风险高的社区矫正对象,要依法严格落实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和实地查访等制度要求,掌握行踪轨迹,强化重点管控措施;对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解除前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其生活、工作动态,指导家庭成员、亲友或社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6月5日前,街道全面动员部署开展“五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社区治理办要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各职能科室主动对接上级市直单位指导各社区开展排查管控工作。
(二)集中排查阶段
6月6日至8月31日,各社区、各职能科室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排查,对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地毯式排查,全面登记并汇总上报各类重点人员信息,健全完善大数据模型,切实将各类重点人员纳入管理视线。
(三)常态管控阶段
8月31日后,各社区、各职能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滚动排查,常态化落实管控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网格核查。各社区要以网格为单位,以“一标三实”采集为抓手,发动辖区社区民警、网格员、巡逻队员、平安志愿者等队伍力量,组织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开展排查,及时发现、了解、掌握重点人员信息。各牵头科室应将涉及重点人员名单提前通报给所在社区,由社区开展进一步摸排管控,各社区应定期梳理填报《青阳街道“五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人员信息摸排表》(见附件),并于每月20日前将排查进展及数据表格报送对应的社区治理办,各牵头科室应及时收集汇总,并于每月20日前将排查进展及数据表格报送至对应市直单位和社区治理办。
(二)加强动态管控。各社区、各职能科室要对摸排列管对象进行深入访查,全面掌握其活动动态,跟踪掌握情况,最大限度了解掌握人员生活状态、思想动态、现实表现、行踪轨迹、网上网下有无异常言行、有无看病就诊购药、有无购买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等异常行为,结合现实情况开展风险评估,规范建立“一人一档”。要定期回访辖区登记在册人员,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做好沟通交流,了解具体需求,会同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危机干预措施。要定期组织会商,加强情况掌握和会商研判,确保风险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对评估属于个人极端高危人员的,要按照省平安办《关于切实加强高危人员摸排管控工作坚决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事件的通知》要求进行列管。
(三)加强帮扶救助。各社区要做好邻里守望相助,积极帮助生活压力大、有严重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的人员解决民生困难。要推动心理健康疏导,各社区综治中心、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设置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宣泄室,组织心理咨询师和志愿者进社区,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咨询和援助,提升群众心理健康水平。民政要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最低生活援助等临时救助。公安要对无身份证的对象进行身份核查,协助补办身份证或联系原户籍地民政部门确认身份。各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针对风险高的外来重点人员,必要时联系其亲友,将其送回原户籍地。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社区、各职能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全面组织本辖区、本系统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情况不摸透不放过、处置不到位不放过,确保不漏掉一个对象,不放过一个隐患,不留存一个盲点,切实将排查管控工作落细落实。各牵头科室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加强调度会商,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各社区、各职能科室要密切配合,发挥街道、社区两级综治中心阵地作用,进一步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升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对重点人员的精准管控、精准教育、精准帮扶。
(三)加强总结提升,提升治理成效。各社区、各职能科室在工作中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补齐短板弱项,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各类重点人员管控工作长效长治。
附件:青阳街道“五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人员信息摸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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