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例行清理结果的通告
晋工信规〔2025〕1号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的有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以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名义制发的8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例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2024年12月31日起将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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