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起草,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晋江”(http://www.jinjiang.gov.cn/)政府门户网站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晋江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 1 号
电话:0595—85662126
邮编:362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晋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以及省文件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疫情防控、“六稳”“六保”、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精准扶贫、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力求做到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强公开,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关注利企便民,全领域推进主动公开
2021年晋江市制发公文信息2074份,其中主动公开文件828份,依申请公开文件635份。公开规范性文件94件(废止131件)、政府工作报告1个。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4条。
1.推进用权公开,扩大公众参与
规范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各单位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重点加强政府机构职能信息公开,规范各单位机构职能公开范式,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全市各职能部门问卷调查、民意征集等互动方式应用,充分听取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全市通过政府网站发布问卷调查28份,民意征集48件。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对关系企业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的涉企专项政策,推进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参与制定,拓宽意见征求渠道。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推动落实上级关于“六稳”“六保”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六稳”“六保”政策宣传。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专题专栏,集中发布我市工作举措、进展成效,释放积极信号,提振市场信心。做好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加大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脱贫攻坚任务、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信息公开力度。全年统筹全市政务新媒体转载推送上级和本级“六稳六保、防疫抗疫、复产复工、扶持政策”等资讯314条,全市政务新媒体总粉丝人数超123万人次,全年阅读量突破361万人次。
加大市政设施建设信息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的市政设施建设信息,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实行公开。如:完成共享电单车监管平台建设,出台晋江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方案,切实提高市政服务品质。
突出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如公安局健全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制度,定期开展新闻发布(通气)会,通报公安工作情况,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2021年共开展9场新闻发布会;工信局通过“JIN 企先锋”等线上平台开展政策宣讲2次,实现惠企政策 “云传递”,同时加强线下宣讲,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业务骨干列队、数字专家助阵”三位一体的政策宣讲团,深入陈埭、安海、东石、磁灶、英林、开发区、食品协会、泳装协会等开展了10余场专场政策宣讲,受众企业千余家,提升政策宣传的覆盖面、知晓度。
突出突发事件应对,强化措施落实。在政府网站设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专题专栏,发布和解读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举措。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各级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发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方面的相关政策及举措,政府网站开设专栏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市卫健局积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共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381条,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让公众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助力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
明确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印发《晋江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3项清单、4项制度、5个平台”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实。
编制事项目录。编制印发包括国家26个试点领域和10个本级试点领域工作的《晋江市政府部门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成镇(街道)权责、公共服务目录和66项村(社区)事务公开清单编制,印发《晋江市镇(街道)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晋江市村(社区)事务公开事项清单》。对照以上目录,梳理完成“33个市直部门对应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操作手册”,组织开展了4场村(社区)事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400余名村务工作者接受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推动实践创新。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实践中,试点镇(街道)聚焦群众需求进行探索创新,并总结形成经验予以推广。如:磁灶镇的《让公开成为自觉 让透明成为常态》经验做法被省政府办公厅刊发在省政府网站。
创办“局长在线”系列访谈节目。邀请各单位领导接受访谈,直面媒体、解读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线下实体信息发布平台融合直播。全年开展10期直播访谈。其中,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统计局、林业园林局、科技局、农业局主要领导接受访谈,认真落实了国办公开办关于基层部门主要领导每年回应一次社会关切的制度要求,打开了政务公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创新渠道,取得了热烈的社会反响。
(二)努力提质增效,全过程规范依申请公开
全市各级各部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91件,依法办结291件,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办理数0件,无超期情况。
1.强化业务指导。制定办理答复模板,从程序、实体、格式3个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总结答复种类7种,制作格式文书模板10个,为各部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提供参考,促进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和质量提升。
2.健全会商机制。针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尤其是涉及征地拆迁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政府办公室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及相关镇(街道)的会商联动,多次召开现场会议,审慎稳妥答复申请人。
3.坚持便民原则。注重强化宗旨意识,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水平,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经与有关部门沟通,以便民信息的形式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信息,帮助申请人有效解决具体问题。
(三)强调准确权威,加强重点政务信息集中管理
对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要求一律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开展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有效性标注等工作,会同司法局梳理本级政府现行有效规章,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四)聚焦拓展渠道,全方位打造政务公开平台
对标中国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界面设计。充分运用“专题专栏”,灵活开设上级和本级部门阶段性工作需求栏目,方便群众快速查阅。
完成全市101个政务新媒体基础信息摸底及填报工作。建设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对矩阵内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实施全过程管理。2021年,上级抽查合格率达100%。
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在全市各单位、镇(街道)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实体信息发布屏幕,实现政务公开信息的线下实体专栏的展示和监管,并进一步拓展延伸至村、社区基层。目前,已有121个村(社区)完成政务公开实体专栏信息化升级改造,有效打通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最后一公里,初步构建“官网、官微、政务新媒体矩阵、线下查阅点、信息发布屏”五维一体公开平台。
(五)聚焦高效落实,全链条强化监督保障。
1.重视部署落实。为全面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管理,于2021年7月2日下发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函〔2021〕3号),并制定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管理十条措施,全面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明确审核责任,设立奖罚机制,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健康、有序、创新发展。同时,参照省上标准,制订了《晋江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应急响应预案》,提升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响应能力,制订《2021年晋江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和我市《2021年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说明》,确保工作责任到位、层层压实。
2.注重业务提升。建立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备案制度,不定期组织培训会议,结合党建“一堂好课”,通过集中培训、直播讲解、在线授课、随堂测评等多种形式,对全市政务公开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轮训。组织市政府办公室党员干部到基层授课和面对面交流辅导,通过“党建学习与业务培训”、“线下授课与线上交流”相结合的模式,带动全市有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步提升。
3.强调正向激励。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细化指标,对全市各单位政务公开绩效进行统一考核,正向激励各单位工作效能。根据上级新的工作要求,2021年对相关指标进一步调整完善,督促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注重弥补工作短板,鼓励创新经验推广学习。同时,组织政务公开监督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巡检,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做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94 |
131 |
26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537847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29826 |
||
|
行政强制 |
973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387.25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70 |
11 |
0 |
0 |
1 |
9 |
291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6 |
11 |
0 |
0 |
1 |
9 |
157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8 |
0 |
0 |
0 |
0 |
0 |
48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6 |
0 |
0 |
0 |
0 |
0 |
6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4 |
0 |
0 |
0 |
0 |
0 |
44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270 |
11 |
0 |
0 |
1 |
9 |
291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
3 |
0 |
0 |
0 |
3 |
3 |
0 |
4 |
0 |
7 |
1 |
1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进一步聚焦民生领域和企业发展;二是重要政策发布和解读的渠道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我市“十四五”各类规划的主动公开,推动规划更好落实。继续推进公共卫生、教育、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规划、市场监管等领域,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线下实体专栏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向企业和人才送政策、送项目、送服务。有针对性地在基层服务大厅、村(社区)、工业园区、医疗卫生院所等人群密集点集中公开惠企政策,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公开促进政策兑现。
(二)创新政策发布解读形式。督促各政策制定的牵头单位做好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内涵等方面解读工作,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增强解读实际效果。进一步完善“官网、官微、政务新媒体矩阵、线下查阅点、信息发布屏”五维一体公开平台,提升政策发布解读的覆盖面。继续办好“局长在线”、“镇长来了”互动栏目,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宣传政策、解读政策。
(三)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聚焦基层群众需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特别是村(社区)事项标准目录,健全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组织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规范政务公开线下实体专栏信息发布平台运行维护,发挥各类平台应有功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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