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6-00290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6〕37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08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减晋政地〔2011〕246号 晋政地〔2014〕187号 晋政地〔2014〕322号文件部分供地面积的批复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时间:2026-10-26 15:05

    晋江市城西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你单位《晋江市城西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核减晋江市博览西路市政道路 晋江市西园市政道路 晋江市西园街道品牌博览馆道路项目建设用地项目部分用地的请示》(晋城西指办〔2026〕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减经《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晋江市博览西路市政道路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11〕246号)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5.2961公顷用地中的0.2260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为5.0701公顷。核减经《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晋江市西园市政道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14〕187号)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5.4433公顷用地中的0.0713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为5.372公顷。核减经《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晋江市西园街道品牌博览馆道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14〕322号)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2.0489公顷用地中的0.0138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为2.0351公顷。

      二、上述核减的合计0.3111公顷用地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单位做好与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西园街道办事处和市自然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交接,共同做好上述土地后续管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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