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6-00289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6〕37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08
深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核减晋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坑边村2号绿化项目部分用地的请示》(晋深政〔2025〕7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减经《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晋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坑边村2号绿化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14〕295号)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0.3981公顷用地中的0.2782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为0.1199公顷。
二、上述核减的0.2782公顷用地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单位做好与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交接,共同做好上述土地后续管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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