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6-00288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6〕12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08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陈埭镇晋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时间:2026-10-26 14:53

    陈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组建晋东社区居委会的请示》(晋政陈〔2026〕3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晋江市陈埭镇晋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陈埭镇晋东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沿海大通道,西至晋新沟、鸿图路,南至双龙路,北至晋新路与沿海大通道匝道,不含洋埭村回拨地,面积6709.86亩,预计居住人口约4.6万人。

      三、请你镇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宣传引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并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同时要切实加强社区建设,大力发展社区事业,落实社区建设经费,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求,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此复。

      附件:陈埭镇晋东社区管辖范围示意图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陈埭镇晋东社区管辖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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