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6-00240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6〕290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21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减晋政地〔2013〕448号晋政地〔2016〕213号文件部分供地面积的批复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时间:2026-07-24 21:09

    陈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核减中国晋江国际鞋纺城(一期)道路及陈埭镇三号路(晋新路至鞋纺二路)鞋纺二路(三号路至双龙路)项目建设用地项目部分用地的请示》(晋陈政〔2026〕6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减经《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中国晋江国际鞋纺城(一期)道路项目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13〕448号)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2.1690公顷用地中的0.0248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为2.1442公顷;同意核减经《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陈埭镇三号路(晋新路至鞋纺二路)鞋纺二路(三号路至双龙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16〕213号)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3.1992公顷用地中的0.0012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为3.1980公顷。

      二、上述核减的0.0260公顷用地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镇做好与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交接,共同做好上述土地后续管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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