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6-00240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6〕290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21
陈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核减中国晋江国际鞋纺城(一期)道路及陈埭镇三号路(晋新路至鞋纺二路)鞋纺二路(三号路至双龙路)项目建设用地项目部分用地的请示》(晋陈政〔2026〕6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减经《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中国晋江国际鞋纺城(一期)道路项目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13〕448号)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2.1690公顷用地中的0.0248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为2.1442公顷;同意核减经《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陈埭镇三号路(晋新路至鞋纺二路)鞋纺二路(三号路至双龙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16〕213号)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3.1992公顷用地中的0.0012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为3.1980公顷。
二、上述核减的0.0260公顷用地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镇做好与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交接,共同做好上述土地后续管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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