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1-00093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1〕8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22
晋政文〔2021〕82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调整青阳街道青华社区管辖范围的批复
青阳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调整青华社区管辖范围的请示》(晋政青〔2020〕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原青阳街道青华社区管辖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原先由阳光社区管辖的翰林池市场南楼以及永福公寓、北苑等三栋大楼。具体详见附件。
二、请你街道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宣传引导,确保调整区域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特此批复。
附件:青阳街道青华社区管辖范围示意图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青阳街道青华社区管辖范围示意图

抄送:泉州市民政局,晋江市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
理局。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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