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20-2026-00283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6〕35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23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减晋政地〔2013〕498号晋政地〔2014〕107号文件部分供地面积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26-10-10 15:57

    罗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核减罗山街道中心公园项目和晋江市十五号(世纪大道至和平南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晋政罗〔2026〕10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减经《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晋江市十五号(世纪大道至和平南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13〕498号)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6.1164公顷用地中的0.0173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为6.0991公顷。核减经《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罗山街道中心公园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14〕107号)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13.0682公顷用地中的0.8539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为12.2143公顷。

      二、上述核减的合计0.8712公顷用地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单位做好与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交接,共同做好上述土地后续管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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