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20-2026-00283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6〕35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23
罗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核减罗山街道中心公园项目和晋江市十五号(世纪大道至和平南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晋政罗〔2026〕10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减经《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晋江市十五号(世纪大道至和平南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13〕498号)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6.1164公顷用地中的0.0173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为6.0991公顷。核减经《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罗山街道中心公园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14〕107号)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13.0682公顷用地中的0.8539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为12.2143公顷。
二、上述核减的合计0.8712公顷用地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单位做好与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交接,共同做好上述土地后续管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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