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520-2026-00271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6〕33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10
福建省晋江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高教东路、规三路道路工程划拨供地的请示》(晋建投集综〔2026〕176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25年度第四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泉〔2025〕216号)批准,位于西园街道赖厝社区的国有建设用地1.5631公顷(原地类为属西园街道赖厝社区集体所有的水田0.0524公顷、旱地0.1487公顷、园地0.2324公顷、林地0.1765公顷、其他农用地0.107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543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718公顷、其他土地0.1298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高教东路、规三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未经批准,该宗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本项目用地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由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西园街道办事处商定支付。
四、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费用、耕地占用税,已按要求缴纳,不再计入划拨土地使用价款,契税等相关规费由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缴纳或申请减免。
五、本项目用地面积计入闽政地泉〔2025〕216号文批准的我市2025年度第四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指标。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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