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520-2026-00239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6〕28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21
深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深沪游泳协会救援训练基地项目用地办理相关手续的请示》(晋深政〔2025〕50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经《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沪镇镇区部分国有建制镇用地(地块七)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批复》(晋政地〔2025〕700号)纳入,位于深沪镇金屿社区的0.1812公顷国有储备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晋江市深沪游泳协会作为晋江深沪游泳协会海上救援训练基地项目建设用地。
二、未经批准,该宗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用地规则按照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晋江市深沪游泳协会双方签订的《预约用地协议》约定执行。
四、核定划拨土地使用价款81540元(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费用81540元),契税等相关规费由晋江市深沪游泳协会按规定缴纳或申请减免。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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