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520-2026-00238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6〕28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14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晋东老年人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26-07-24 21:05

    陈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晋东老年人活动中心用地手续的请示》(晋陈政〔2025〕77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村民委员会使用本村集体所有土地0.315公顷(原地类为建设用地),作为晋东老年人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

      二、未经批准,该宗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按相应职责做好后续监管。

      三、本项目用地涉及的土地补偿安置事宜,由你单位与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村民委员会商定支付。

      四、该项目应统筹考虑配套建设“党建+”邻里中心。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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