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50-2026-00154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6〕18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5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磁灶镇2026年度第一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26-05-26 15:28

    磁灶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2026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晋磁政〔2026〕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镇辖区内的集体农用地0.0534公顷(其中:水田0.012公顷、旱地0.0302公顷、其他草地0.0096公顷、田坎0.0003公顷、农村道路0.001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列入我市2026年度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二、本批次集体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村、地类及面积具体为:磁灶镇前尾村旱地0.0057公顷;大宅村旱地0.0107公顷、农村道路0.0013公顷;张林村水田0.012公顷、旱地0.0117公顷;洋尾村旱地0.0021公顷、其他草地0.0096公顷、田坎0.0003公顷。            

      三、涉及补偿安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请你镇负责相关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该批次申请对象提供建设用地,并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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