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20-2026-00131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6〕146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6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晋江市紫帽新丝路文旅城置业有限公司(G2019—26号)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晋自然资〔2026〕2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位于紫帽镇洋店村、池店镇屿崆村、磁灶镇坝头村,用地面积22483平方米的晋江市紫帽新丝路文旅城置业有限公司(G2019—26号)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市土地储备中心、晋江市紫帽新丝路文旅城置业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合同》(晋土储收〔2026〕8号)约定执行。
三、收回的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待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并具备供应条件后,纳入我市土地供应计划,由你局根据区域规划功能,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供地。
四、具体收回事项由你局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