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520-2026-00079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6〕5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04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晋江市深沪镇科任村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26-02-12 10:51

    深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深沪镇科任村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使用用地的请示》(晋深政〔2025〕14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晋江市深沪镇科任村村民委员会使用本村集体所有土地0.1997公顷(原地类为建设用地),作为晋江市深沪镇科任村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

      二、未经批准,该宗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按相应职责做好后续监管。

      三、本项目用地涉及的土地补偿安置事宜,由你单位与晋江市深沪镇科任村村民委员会商定支付。

      四、该项目应统筹考虑配套建设“党建+”邻里中心。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