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20-2026-00065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6〕29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8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福建省晋江毅龙机械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晋自然资〔2026〕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福建省晋江毅龙机械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通知》(晋政地〔2006〕62号)文件,无偿收回位于青阳街道莲屿社区,面积7874平方米的福建省晋江毅龙机械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收回的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待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并具备供应条件后,纳入我市土地供应计划,由你局根据区域规划功能,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供地。
三、具体收回事项由你局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